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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场“罪恶转身”。

(2008-11-28 16:13:25)
标签:

双簧

atm

杂谈

分类: 声音时评

骗子“双簧”得逞,咎因 “多宗罪”
姜春康


    昨日的一则社会新闻,让人心情难以宁静。


    24日,福山区张女士下班时向同事借了200元钱,晚7时许便想到自动取款机取出200元第二天还给同事。张女士说:“我刚在取款机旁拿出卡,就过来一名男子,站在我的右边,看样子也要取钱。我让他先取,他说取的钱多,比较麻烦,让我先取。”没想到,自己其实是被骗子盯上了,结果她卡中的2000元钱被取走。


     其实,遭遇骗子双簧表演的,也不仅仅张女士一人。北京媒体就曾报道,当取款者在ATM机上取钱时,一男子拍其肩膀称取款者掉钱了,取款者低头捡钱时,另一名男子迅速在退卡口插上一张废弃的银行卡,最后使得取款者在慌乱中取走废卡,真卡落入两名男子手中。一人搭讪,一人掉包换卡,这些惯用的伎俩,在信息公开和力度宣传的背景下,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


     原来,如此雷同的作案方法,在一些城市都有其生存土壤。除了双簧外,骗子还会设置假电话,利用刷卡偷密码等手段。每每发生这样的盗窃案件,都让人痛恨骗子的行径,而被偷人也往往自认倒霉。透过这些事件,难道真的应该全将责任推到被偷人身上吗?这其中,银行究竟有无责任?


     可能,银行方面确实做了一些努力,比如提醒,比如建议,但这些是否就可以作为“推卸责任”的全部理由呢?关于ATM机,不得不让人想起许霆案,ATM机出故障,取1000元卡里才扣1元!一见有此好事,许霆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立即找来朋友小郭“共富贵”。随后,小郭和许霆分别从中提取了1.8万元和17.5万元后各自潜逃。如今,许霆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刑。ATM机出错了,导致许霆内心的私欲膨胀,伸出黑手“吞”了不义之财,银行的技术故障让这个贪婪的青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谁又能说,银行在整个事件中,一点没有涉嫌“无意诱导”责任呢?在一系列的事件链中,一些“无意”和有意的结合,“造就”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


    再回头来看在我市发生的这件案,我们不难发现,骗子也正是利用取款人的“无意”、不提防,以及银行管理漏洞来“大行其道”的。假设,张女士不信任任何人,不与任何人搭讪,也许事件就可以避免,但生存在城市中,人人又怎么能做到冷漠?假设,银行在放置ATM时,除了建议和提醒外,若能在服务和技术上进一步人性化,比如不让ATM机出故障,比如设置只能进一人的取款室,是否可以让这些骗子失去“拍人”的土壤?


     骗子利用ATM机诈骗,是个综合的结果,是利用取款人以及银行管理完成的“罪恶转身”。因此,在打击骗子行径的同时,多方一起努力,才能起到综合效果,从而让这样的骗子“守株待兔”的幻想失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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