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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咋就成了文化哩?

(2008-07-31 15:11:01)
标签:

裸奔

文化

烟台

海水浴场

注意力经济

杂谈

不要误读“注意力经济”下的裸奔秀
姜春康


     四名从河南来烟打工的青年,刚到烟台一天就上演了一出闹剧:昨日凌晨,他们酒后在第一海水浴场玩耍时,两人为琐事互殴,另两人则当众裸泳、裸奔。在被警察制服后,4人更是推搡警察,打滚耍赖。(7月31日《今晨6点》)


      最近,“裸奔”这个词超级火。7月7日,就有两名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校内操场裸奔,照片一经网络传播,迅速引领一时风骚。以裸奔来呈现清华的宽容,显然找错了“论据”和示范模板,这种“人文气息”显得单薄而又肤浅。这种行为艺术不只过是一场“秀”,以期以此来与美国名校哈佛“接轨”,此类看似有创造力和个性之举,实际上除了给众人提供消遣笑谈,给网络增添“另类”风采外,并未实现其他有价值的社会寄托。


      勇气一来,衣服一脱,随便来个裸奔,随便冠以“文化”,似乎就即可摇身一变成了正义的力量。来烟台打工的几名青年,显然没有清华毕业生有“文化”,表现得更为“赤裸”,如果他们声称“在海水浴场裸奔是为了体现烟台的旅游文化”,再冠以“行为艺术”的招牌,一定会让烟台的警察“哭笑不得”。所以,我宁愿希望这两名青年是酒后的“无意识行为”,和闹事无关,和“文化”无关,仅仅为了一时“快乐”而已。


       文化和裸奔一结合,咋看咋别扭,咋咂摸咋变味:是文化前卫得引发了裸奔?还是裸奔彰显出了文化气息?显然都不是。不可否认,在外国的赛场,都出现了许多裸奔者的身影,他们有的乐此不疲,甚至成为执着的“专职者”。在今年的2008年斯诺克世锦赛上,我的偶像奥沙利文就遭遇了“裸奔王”英国人马克·罗伯茨,从1993年香港大球场七国橄榄球巡回赛上首次裸奔起,从足球到赛马,从斯诺克到高尔夫,他已经完成380次裸奔,跻身成为世界体育赛事上最为著名的裸奔者。


      我一直把裸奔看作一场示丑秀,即使面对“裸奔王”。他们要么故意示丑,要么引人眼球。哈佛大学哲学博士达文波特写出了著作《注意力经济》,第一次阐述了“知识时代”到“注意力时代”的变迁。“裸奔”,这种随时可冠以“行为艺术”的秀,成了“注意力经济”下的“精彩”典范。


      任何行为,合乎个人心情未必合乎大众观感,合乎大众观感未必合乎道德,合乎道德未必合理,合理未必合法。听说,海南三亚的大海边出现了裸体浴场,而官方并未严厉制止,也未强行干预,这说明了时代的进步和“注意力经济”下的宽容。


      针对烟台市海水浴场出现的裸奔者而言,此“注意力经济”未经济即先夭折。我非常赞同警察同志的“规劝”行为,有宽容,含理解,更是对旅游环境的“捍卫”。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尚方宝剑”,则是对裸奔者的厉喝。


      裸奔者,请穿上衣服吧,这“秀”太示丑。如果真“憋”的慌,不妨在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尽情挥洒,或在孤独的黑夜、选择个无人的地点“温故而知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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