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涛:妖魔化物业税让房价“暴跌”是误导公众
(2010-01-31 17: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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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涛:物业税两年内难出台,妖魔化物业税让房价“暴跌”是误导公众
文/邹涛(邹涛REITS首席研究员/邹涛式投资法创始人)
一、让我们认真研究一下目前中国物业税的研究、空转、探索进展基础现状:
1、地方政府对物业税并没有没积极性。物业税是地方税种,未来的征收情况将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我们分析,如果物业税要顺利出来,首先要把地方政府卖地的这条路给堵住,卖地带给地方的既得利益就会减少,然后他们就会考虑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利益。而眼下,这个环境显然还不具备。据财政部的相关人士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刚开始对于物业税的试点是表示支持的,因为物业税现在可以归县级、归地方,这对地方政府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可以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收入稳定的主体税种。不过,不少地方政府回去研究了之后,都不愿意继续推行下去,因为物业税整体推出后会降低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时物业税显然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这些都是目前地方政府最担心的。
二、认清物业税的本质:并非公众所期待的一种房价调控工具而只是一种财产税
很多不明真相的社会百姓与所谓的专家认为物业税能平抑房价。其实这是一种误区,我们认为,物业税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确实是一个重要税种,但决策层并没有把物业税当成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工具。房地产市场情况瞬息万变,如果将物业税定位为调控工具,这就意味着税率、税金都需要不断地跟着变化。但实际上,在很多国家物业税都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制度。
三、让邹涛REITS为广大购房市民客观分析中国物业税的实施路线图:
一是会从目前各种条件基本成熟的商用物业开始征收。按"商用物业-豪宅-普通住宅"的步骤逐渐实现全覆盖。不过,在住宅方面物业税到底怎么收,还需要细节研究。
二是从目前已经试点6年的"空转"物业税来看,征收会有两种计算模式。以房屋用途来区分,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税基的1%左右为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目前在实施的空转中并没有设定起征点。
三是邹涛REITS认为物业税确实会关乎别墅高档豪宅的命运。在住宅物业方面,别墅等地产肯定是在征税范围之内的。别墅会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的,评估值来源于市场价格。不过,我们判断在对地产进行评估时,会允许地方政府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折扣。地方税收紧张时,就少打点折扣,财政宽松时,六折七折都可以。不过,一般情况下政府确定的征税税基,不能高于房屋的实际价格。
四是对于普通住宅与大户型房屋在税收上将来肯定要采取一定的区别政策。不鼓励资源和土地消耗较大的大户型。
五是对于一套房、二套房一定会区别对待。可能会使用人均面积这个指标。人均面积超标的部分才开始征收。面积超标越多,税率越高,收的税将越多。由于人口是动态的,例如目前一个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内,未来家里人少了,房屋进入了征税范围,但税负不会很多,从中国以往的征税惯例来看,会在一个可承受的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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