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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司法公正,关注网友"妙手写青春"的遭遇

(2006-09-07 08:44:58)
  关注司法公正,关注网友"妙手写青春"的遭遇,一份迟来的调查:

社区服务站变商铺,利益之下残疾人受欺骗?

说明:这是一份网友“妙手写青春”盛德峰先生遭遇官司的迟关于来的调查报告,感谢南都魏记者的支持。由于种种原因,我上网络论坛的时间少了,日常各类涉及民生的调查报告我主要发布在"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我自己的新浪BLOG和另一个需代理服务器,开通4个月访问量近9万人次的BLOG上,这份调查报告我把她刊在了"邹涛扶弱助困行动"的新浪BLOG: http://blog.sina.com.cn/u/1232276852上,我本人对文中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和一切法律后果。

我与网友“妙手写青春”盛德峰先生素昧平生,认识他是源于一年前他在深圳论坛上发的一个求助的贴子。出于本能,我在网上对于一般的风花雪月的贴子是“从不舍得点的”,而对民生与求助的贴子是一定要看的,每次看完了以后,我会记在心上,尽力而为的去做琢磨能否做点什么---虽然我的力量很微弱。但我想,帮助别人就是帮助我自己,因为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是弱势群体。

对于网友“妙手写青春”盛德峰先生的遭遇,我和很多热心的市民、网友一直在关注,也一直在行动。我也去中院旁听过一次.一些有良知的媒体工作人员和我们一起展开了认真地调查并撰写了报告。司法公正是人最后的希望,所以,这个案子,走到今天,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来关注:如果没有公民的监督,司法的不公,强权欺压的现象今天发生在盛德峰身上,明天就可能发生在你我的身上!

 附:调查稿

社区服务站变成5家商铺?

 事由:位于罗湖区洪湖路湖景花园第二栋教师住宅出现了楼底架空层转变为商铺出租,而收益由该小区居委会和该栋28户业主瓜分。投诉人是一位租下部分铺位的腿部伤残者,他被居委会所欺骗,因为抗租而被法院判决强制迁离。

     罗湖区洪湖路湖景花园第二栋住宅楼原为洪湖小学教师的安居房,2003年部分房产转为了商品房。2001年,为了完善社区配套,笋岗街道办事处湖景社区居民委员会征得该栋28户居民同意后,向产权单位罗湖区住宅局以及罗湖区国土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将该栋楼底 400平方米的架空层(原来为单车房)改为社区服务站,以完善社区的配套生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罗湖分局同意“架空层西层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临时改为社区服务中心,严禁以任何形式改作商业、办公用房,期限暂定为两年”,并声明产权单位维持原所有人不变,即罗湖区住宅局。

据投诉人反映,从2001年底开始,架空层400平方米开始划分为4个店铺,并要求承租者自行装修。20011025,居委会与教师楼4名居民代表签订合作协议,由居委会代为管理,租金利润各占一半。现在,架空层已经分割成6个部分,包括星光老人之家康乐室、照相馆、美容店、服装店、小卖部和电器维修店。据了解,星光老年之家系福利彩票捐助,共花费10万元修建成,房子并没有收取租金。而照相馆和美容店的租金为3000/月,服装店、小卖部和电器维修店的租金分别为每月1000元、1200元和800元。

 星光之家也成聚赌场所?

星光之家老人活动中心是架空层唯一符合原来设定目的的场所,不过记者两次晚上进入该活动中心,发现该中心拥有麻将台78张,其中有4部是自动麻将台,放置在四个房间里。运动器材已经放在了房间的一个角落,书籍杂志堆放在一个书柜中,杂志大多是2003年的。正在打牌的是只是寥寥可数的老人,大部分是年轻人。房间里的门关闭着,偶尔传出麻将声和年轻人的笑声。

不过我们从一位以前经常在这里打麻将的四川阿婆得知,星光之家其实一直是聚赌的场所。她因为经常输,现在已经没有在那里玩了。她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一个月输了3000多元,现在也没有再去。据她介绍,那里的收费要看赌注的大小,最少都要40元一上午。至于自动麻将台,收费则更贵。

 残疾人受欺骗?

盛德峰,在网上的网名"妙手写青春",左下肢残疾,2001年来深工作。据他介绍,当时湖景居委会主任徐某当时以社区服务的性质和帮助宣传的承诺诱使他来到湖景小区,在架空层投资修建了102103两套房子提供社区服务。当时他以“一指禅”的美容技术受到了居民和领导的欢迎,并多次在义工活动中受到市民的关注。

不过好景不长,在修建好店铺后签订租赁合同时,原来口头承诺的2000元租金变为了3000元,而且在5年后每年递增2%,租期10年。盛德峰无奈接受了,毕竟已经花了近15万元的装修及设备投资。

“可是2001年底居委会主任跟我签的不是正式合同,所以我的营业执照一直办不下来。后来在我的要求以及司法所罗所长的协调下,最终在20034月份才签订了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我才得以办到营业执照。但在这期间,居委会居然还叫警察、工商所来查处我。”

     20027月,居委会以办社康中心为理由把其中的102拿了回去,两者签订补充协议决定盛德峰的103号房免交租金19个月(20026月至200312月)抵扣102房的建设费。

“我们对居民收费很低,一般一次只要2030元。不过居委会诋毁我和老婆做异性按摩,说我是大学教授看不起他们小学老师,结果生意非常差,每个月只有35个客人,而且都是回头客。”20041月开始,盛德峰以不能维持经营为理由开始抗租。当年10月,业主及居委会把他告上了法庭。一审盛德峰败诉,他上诉到中级法院,不过二审也败诉了。

“在法院的辩论中我才得知,原来国土局批的只有两年时间,而且是禁止商业的。而居委会竟然给我签订10年期租赁合同,明显是欺骗我。而且架空层的产权属于罗湖区住宅局,住户和居委会都没有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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