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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亨》开篇

(2006-06-12 10:50:31)
分类: 长篇连载:《金融大亨》

《金融大亨》开篇

 

(内容提要)

 

文豪集团电脑部副部长李牧,在为他的未婚妻(文豪集团副总裁的女儿)选购结婚戒指时,突遇劫匪抢劫文豪集团金店,在枪战中,他打死了劫匪水生。却与水生的妹妹水仙展开了一场爱情的生死劫。混乱中,他发现自己竟是金融大亨文豪集团总裁文豪的私生子,而且文豪只有他这一个儿子。

在被愚弄、被欺骗的盛怒中,李牧辞职离开文豪集团,却随即被一直在盯着他的粤海集团收入网中,于是,李牧深深地卷入了两大集团的生死情仇。

在暗中对文豪集团的调查中,李牧发现,水生兄妹的父母是为文豪集团的黄金走私大案顶罪而死的。该死的是他的父亲,他心中的偶像,德高望重的文豪。

在粤海集团与文豪集团的决战中,在这场孙膑与庞涓的决斗中,李牧是一枚对双方都生死攸关的棋子,可他绝不听命于任何一个金融大亨。于是,他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倒悬之中……。

 

 

 

 

 

金融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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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为什么偏偏发生在这一天?

如果他能早知道在这一天会发生那么多可怕的、血腥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事件,激情遭遇,而他又偏偏成为这些事件的焦点人物,而且这些事又那样残酷地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让他卷入一系列可怕的一个套一个的情感旋涡。

事后,他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如果他能逃避,他会逃避,如果他能选择,他会重新选择吗?

……

第一章 金店抢劫案

 

  美好的日子

 

那是一个美丽而幸福的日子,本应永远记入他一生最甜美的幸福记念册的日子。

    那天,李牧陪同他的未婚妻黎明,一起去文豪集团所属的“银河”珠宝玉器商店,想为她选购一枚钻诫。

    她媚媚地挽着他的臂,她好幸福、好甜蜜,好快乐,一切都像梦中一样。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碧空如洗,什么都让人喜欢。

    李牧,开着公司配备给他的那辆银灰色的“宝马”牌轿车,那样豪华,那样气派,擦洗得一尘不染。闪光的“宝马”车,轻快地在街上跑,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能感到她那袭人的香气。她美得就像她的名字:黎明。

    她笑,像黎明的朝曦那样灿烂,她哭,像凌晨的细雨,她若忧郁,便像那漂雾的早晨,她喜悦,又像是雨霁的清晨。

    她是公主。

    她的父亲是拥有亿万资产的文豪集团副总经理黎耕夫。她的父亲是这个巨大的跨国集团的副经总理。

文豪集团是美国的“财富”杂志所评估的,中国百强富豪之一的私人财团。它的总裁便是大名鼎鼎的文豪。

文豪是位从电脑代理起家,到制造电脑,开发电脑软件,然后扩大到房地产、金融债券、服装百货、食品、交通运输、酒店娱乐、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家用电器的超级财团。而且近年来,它又把它的触脚伸展到东南亚、欧洲、美洲,成为了名符其实的跨国财团。

为了这个,又让李牧感到不安。他有些难以置信,如此美丽、富有、血统高贵的黎明,真会飞进“寻常百姓家”?

他的母亲有一爿店,店不大,不到一百平方米的店堂,放着两三千种书、影碟和音像带,经营状况一般,除去租店的房租、电费、税收,每月也就收入一两万块钱,算个小康人家吧,仅此而已。

是命运向他垂青?

他的确很幸运。

他从小便智商超人。从小学升中学、大学,他没参加过升学考试,一届一届都是保送,他在历届的教学竞赛,数学奥林匹克,总是名列榜首,包括去英国留学。连“托福”考试都没参加过。

他非常自信,他从剑桥大学毕业后,校方曾一再挽留,希望他能在校任教,那收入的确令人羡慕。

可他还是回来了。他回来首先是因为他的寡母,她太孤单,太思念他的儿子,每次她给他打电话都要流泪,而且担心他吃不惯面包洋葱。也许这是中国人的“高堂在,不远游’的传统?

 其次是因为文豪集团。文豪集团以月薪9000元,年红20万元,还不包括期权,来吸引他回国搞软件开发,还提供住房和用车。

 能在中国挣到钱的人是不会去漂泊异乡的。
    他回来了。回国不过两年多,他从电脑工程师做起,从基层做起,很快地提升到研究室主任,研究所主任,电脑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

    今天,他陪同她一起来“银河”金店,是来这儿选购订婚钻戒的。

    他把车停放到金店的地下车库,挽了她,走进本市最豪华、最大的金店。

    这是一幢隶属文豪集团的二十七层大楼,大楼的一、二、三层一分为二,一半是“银河”珠宝玉器、古玩字画、金银首饰商店,另一半是酒店。

    大楼有地下室,地下室是停车场。是个对外开放的,有二三百个车位的中型停车场。位于一、二、三层的“银河”金店与“银河”酒店是完全隔开的,互相封闭的两个单位,从四楼到十楼是写字房,有好几十家公司在这里办公。十楼以上是客房部。

    一走进这金店就让他喜欢,金店的面积达一千七百多平方米,隔成许多个曲经通幽的长廊小间,中间有一个大厅。

    金店门口有保安,穿着藏青色的呢装,身上佩着武装带,高腰的皮鞋,既威风又神气,很帅,小伙子的个头、相貌像是都挑选过的。

    黎明的脸上始终带着一丝神秘的,又十分得体的微笑。她很得意,未婚夫一表人材,相貌堂堂。才华过人,气质高雅。然而李牧真正打动她的,还是他那不卑不亢的贵族风度。她并不特别喜欢珠宝,这些对她都很平常,她有的是各种各样的首饰和戒指,可她看重这一枚,因为这是她所爱的男人买给她的,非同寻常的一枚。

她的目光从橱柜上掠过。

她纯粹是鉴赏。她喜欢看这些美丽的,在红丝绒上闪闪发光的饰品,喜欢大个的祖母绿、宝石蓝、翡翠绿、胭脂红、鸭蛋青。千姿百态,各领风骚,真的很美呢。

今天他是直奔钻戒而来的,她一直没有钻戒。她并不是买不起,一枚大个的,一百克拉的钻戒对她也并非奢侈品。她的父亲早就要给她买,她不要。她有意留着,有一天,让她的白马王子买给她。

    他也是直奔钻戒而来的。

    这一天,他已经等的太久太久。他要把他最珍贵的、蕴藏得太深太久的东西给她。他不仅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等待这一天等得太久太苦的妈妈。

    他太需要一个家,一个妻子,一个孩子。让这个太凄苦、太冷清的家生机勃勃。

    今天他出门的时候,是他妈妈给他打的领带,那是一条桃红色的,织着梅花和喜鹊花纹的领带。他觉得他妈比他还高兴,还激动。给他打领带的时候,妈妈的手在哆嗦。

    他要自己打,

    他妈说:

   “还是让我来,我还能给你打几回?你就要有媳妇了。”

    他在想,她会给他打领带吗?这个娇滴滴的小姐?

    “会的。”他妈说。

 

    他好吃惊,他妈真是他妈!儿子什么都瞒不过她。

    “黎明是个好女孩,很娴惠呢。她可不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一进门就进厨房。而且做菜那几下子也不是生手。就怕在咱们家委屈了她呀。”

    ……

    他的目光在柜台里扫,他看中了一枚最大的钻戒。可她看中的那是稍小一点的那枚,那枚钻戒的造型更美,更简洁明快,小巧玲珑。

他俩正在欣赏那枚钻戒,忽然,如天塌地陷一般,发生了突发的灾难!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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