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偶像剧
(2009-10-30 04: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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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分类: 混合理论 - Hybrid Theory |
今天在网上看了一天的台湾偶像剧。说出来大家不要笑我,是 N 多年前拍摄的那部著名的台湾版《流星花园》。大陆播放这部偶像剧的时候,正赶上我来英国上学,所以白白地错过了看偶像剧的最佳时刻。而且当时网络在线视频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还需要好长时间地下载什么的,20集的戏,要我下载的话还不知道下载到猴年马月去了,我也没这个耐心,所以就一直没看。
直到这个星期,前天突然想起来了要看看那些著名的偶像剧,所以就最先翻出了这一部据说横扫大陆少男少女甚至成年男女的戏来看。别说,还真好看,看得我一开了头就刹不住了,昨天晚上一直连续看到凌晨三点。
柴智屏的编剧,我看完这戏还专门多事地跑到网上去搜了搜她的个人资料和照片来看,让我意外的是这个编剧居然还是一个姿色不俗的美女,实属难得。还有网上的八卦居然说她大学毕业以后还写过三个月的三级片编剧,啧啧啧,我不太相信,不过就算是真的,也只能说明是生活所迫吧,写三级片总比拍三级片的来得光明点,况且现在网络小说那么多三级vip的内容,那些网络写手,写得不比三级片更露骨和难看。所以即便如此,仍然不能阻碍我对柴美女高超的编剧手法和精彩台词的热爱。
前阵子因为出国多年,很多国内的畅销书都没有看,所以补课,集中几天看了当红青春文学诸如《明若晓溪》、《泡沫之夏》等等,当时还觉得这些年轻的写手真的很有才华,写得虽然清浅,却也有趣,故事和情节也都安排得不错。结果这两天在看了几集韩剧和台湾偶像剧补课以后,才恍然大悟地明白过来,原来那些小说里很多的情节都是直接照搬这些电视剧的啊!比如什么拍女生蛋糕脸啦,女主角的男朋友动不动就出现个未婚妻啦,什么的。难怪后来把这些畅销书都叫做“纸上偶像剧”呢,原来是从这里来的。
孔乙己说,偷书不能算偷,算窃。我估计国内那些火得不得了的畅销书当红作家们也会传承中国几千年的悠久文化,和孔乙己一样地告诉大家说:抄书不能算抄,算借。更何况这些青春写手们抄袭的又不是原书或者原剧本的文字,而只是拷贝借用了部分故事和情节而已,所以人家就算输了官司也可以拒绝道歉,因为摆明了嘛,不就是当年某女作家告诉棉棉的那个话:
“我又没照着你的小说一个字一个字地抄。”
话题扯远了。接着回来说我这几天看的这些偶像剧和偶像书。很简单,就一个感觉,就是偶像剧编得还像那么回事,而且《流星花园》前10集是非常好看的(虽然后面有点牵强),但是国内照猫画虎批量复制的那些偶像书和畅销小说如果这么一比,就简直是不能恭维了。不仅无法恭维,而且我还想批判几句,就是现在年轻人的这些抄袭做法,究竟是被什么带坏了风气?
很简单,被商业。被利益。被金钱和利润的驱动性。现在国内的书商已经不再是文化商人,而是彻头彻尾丧失了文化良知和原则性的纯商人。纯粹商人本来不应该是什么贬义,但是在文化的范畴里来讲,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学作品,都是这种批量复制的毫无思想甚至毫无原创照抄人家港台日韩电视剧的偶像文化的话,我觉得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智商很快就会堕落到一个完全未知的原始类人猿的世界去了。
不过我一点都不对当下弱智泛滥的中国文化市场感到悲痛和忧伤,反而我想要说的是:恭喜。
因为通常在彻底的思想禁锢和彻底的文盲无知之后,启蒙时代很快就会来临。
虽然这样的过程,注定回事艰辛曲折而且痛苦,但是,值得。
我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