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娶祖母。女食母之肉,子打父皮鼓。六亲锅里煮。
(2010-03-30 13: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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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上天有好生之德。六道众生当中,都是我们的至亲,不过是他们迷惑颠倒,不学佛法,业报现前,披毛戴角,换了不同的身而已。吃他四两,还他半斤,冤冤相报何时了?
在梁武帝时,佛教非常兴盛。当时的宝志公祖师祖师,乃明眼善知识,能知人的前因后果。当时佛教已走到唱念的路上了,如果那一家有丧喜事,必请和尚来念吉祥经、吉祥咒。有一次,有个富有的人家办喜事,于是就请志公祖师祖师来为他们念经降福。因为佛法不离世间法,志公祖师祖师为了随顺众生世俗的风气,也就答应去了。
志公祖师又见到一个小女孩正啃著猪蹄,故说:‘女食母之肉。’这女孩的母亲造了重罪业,而托生成猪,现在被人屠宰做了美食,所以小女孩吃她母亲的肉。又看见院子有个男孩子正高兴的拍打驴皮鼓,而说:‘子打父皮鼓。’男孩的父亲也因造罪,托生为驴,死后被人剥皮做鼓。而小男孩不知是他父亲的皮所做成的鼓,只会欢喜的玩耍打鼓。
《佛说十善业道经》:“龙王,当知菩萨有一法,能断一切诸恶道苦。何等为一?谓于昼夜,常念思惟观察善法,令诸善法念念增长,不容毫分不善间杂,是即能令诸恶永断,善法圆满,常得亲近诸佛菩萨及余圣众。言善法者,谓人天身、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无上菩提,皆依此法,以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此法即是十善业道。何等为十?谓能永离杀生、偷盗、邪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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