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冤案 要待高官开恩或是倒台吗
杨光志

9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青年农民因为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法官仍身居高位。身陷一件命案,尽管他坚称没有抢劫杀人,且同为受害者,但几年后仍分别被两级法院判处死刑和死缓。就在王子发失去人身自由多年后,“真凶”现身。庭审过程中,当时法院认定王子发犯罪的关键证据全部被推翻,但他至今仍在蹲大牢
。为何三年没能纠冤案,王子发的家人在一份申诉材料中称,因为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法官仍身居高位。(6月3日《中国青年报》)
广西河池市的司法机关一“慎重”,这位青年农民王子发就在确定被冤后又坐了三年牢,三年,都可以打完解放战争了。而且是有了自由盼头的三年,都说哀莫大于心死,对比之下,露出希望曙光却被断了期盼的精神苦闷与抓狂,其哀一定更甚于心死。什么叫度日如年?不知道那些错判别人坐牢的司法高官们能否体会到。
这情节约模有点像《肖克申的救赎》,这命运基本类似河南赵作海,但王子发的结局却更“杯具”,他没有银行家安迪自我救赎的聪颖睿智,没有遇到审赵作海案的司法链条那种迎冤而解的自觉或被逼的及时纠偏,因为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法官仍身居高位,所以,王子发的自由或是囚禁,便遥遥无期地处于“且听下回分解”的“未完待续”中。
这是司法没有独立地位,法律机关为行政附庸的典型体现,制度架构的缺陷给予人们几乎绝望的暗示,什么叫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高官才是底线。什么叫“苍天有眼,公正在时间的路口等着”(出自小说《沧浪之水》),不,那是类似“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的宗教语句般的麻醉安慰,更残酷的现实却是——纠冤案,有时候要待高官开恩或是倒台,才可以。在此之前,当事人得继续吃牢饭,局外的媒体探究目光,也只能收获“暂不受理”、与“无可奉告”。官员即法,官员左右司法的走向,于是,往小处看,这是一个公民的尊严丧失与自由沦陷,往大了说,这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局部沦陷。
基于对制造冤案却仍在台上的高官问责的后果畏惧,无论幕后是涉事高官的亲自阻挠搅局,或是其部属主动为尊者讳,替上司隐,这冤案后仍蹲大牢的现实,以及仍不知道还将拖延多久、有无可能昭雪的疑问,已经让司法公正与国家尊严深深蒙羞。呜呼,人生最悲哀的,莫过于被冤枉;人生更更悲哀的,是要等“真凶”浮出水面或者良心发现,才能让冤情曝光;人生更更更悲哀的,莫过于“真凶”都承认了,冤情仍不能洗刷,自由仍遥不可及。对比于这种恶劣的社会影响,将来的国家赔偿会因刑期延续而加重负担,反倒不是最值得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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