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或将微调 工薪一族且喜且忧
杨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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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17日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情况,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报告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6月18日中国政府网)
对该报告,我有三个感觉,其一,说调高有益于富人,绝对不着调。该报告的分析,将绝对数字提出来,称调高起征点,对富人更有利,这让我想起日前那个11岁富家子捐7万压岁钱山区助学的新闻,也让我想起了上海车展上那个用麻袋装钱,大把小费打发人的那个矿老板之女儿的新闻,按某种正统标准看的话,这两个新闻是一个正面一个负面,但某中有一个共同点是,这些富二代的拿钱不当钱,无非是这钱在他们那里,真的已没有生存要素的意义。
所以,按该报告所算的“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月。”这话不假,但,工薪一族受惠175元,就意味着孩子奶粉啊、生病就医啊,手上可以稍微活络一些,比起后者的受惠2800元,在心理感觉上,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没有可比性。个税制度要着力看到的,是将工薪一族的个税负担降下来,至于怎么设计将肥得流油的富裕家庭不那么一刀切地享受优惠,国外好些国家的设计可以借鉴,比如按一些国际惯例,在美国或德国,就没有将个税统一设置起征点,而是随纳税人申报状况、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财政部真有心给工薪一族“减负”,就不必将些数据简单比较,拿来误导国人了。
其二,现行个税政策让工薪当主力,才真的是惠富损穷。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撑起了个税的“半壁江山”,贡献比例占50%。此种数据加上“受国际金融危机”的风声鹤唳,通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百姓忧愁,个税作为调节杠杆,如此失衡,结合同日看到的“我国贫富悬殊不断加大
收入差距达12.66:1”的新闻,个税改革作为以公平为目标的第二次分配方式最有效的调节器,须得赶快出手制衡,而不是“还将适时作出调整”的模糊表态。
其三,见招拆招小步缓进,可否一步到位呢?个税的改革,我们长久耽于起征点调节之争,这其实只能是改革的一个很小的方面。坊间呼吁的“以家庭为单位”、“厘清灰色收入”、“和CPI接轨”、“综合税制”等,还没有见到有显著的改观,还需要多么漫长而持续的等待呢,能不能也来上“一揽子计划”,将税改相对地做到“一步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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