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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原罪 当以软着陆方式废之

(2009-06-18 11:32:54)
标签:

城管

原罪

城市管理

三无

管理对象

重庆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城管有原罪 当以软着陆方式废之

 

    杨光志

城管有原罪 <wbr>当以软着陆方式废之

    城管的新闻没法不成为热点,近日,有关城管的新闻仍然那么密集,有广州的副市 长声称,要将城管武装得像美军一样保持强机动性的;有武汉城管以“眼神执法” ,几十号人肃立盯紧,让占道食客羞愧而自动拆摊的;有某教授振臂一呼,要“废 除城管”的;有重庆城管帮小贩看摊柔情执法的;有考虑将女性大量引入城管队伍 、包括重庆将震灾中显露“最美微笑战士”盛于峰退伍后也安排进城管队伍,以使其天然亲民且为舆论认可的温情形象将城管往鸽派转型的,有想法将城管配备盔甲、防割手套等精良装备,将城管往鹰派引领的……

 

    不能否认,存在的都有其合理性,城管对于城市秩序的有序,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而由城管作恶引发的系列事件,使城管履行职责时,也出现了一些“战战兢兢” 的现象。“看舆论把这城管逼的”,不是吗,前些天,重庆解放碑,一八旬老汉卖 灯草,不知道是被城管还是被民警“请离现场”,那情形就类似于一声呼哨,现场 人群聚啸而来,差点酿成群体事件,城管成为过街老鼠已使身上的“穿着制服的土 匪”、“拿着执照的流氓”,这样的标识符号越发洗涮不清,因而,上述新闻所显 现的城管困境,甚至某种程度的“可怜状”,以及一颗火星,就将引爆民众愤怒的程度,无疑让人感觉到,公民精神与权利觉悟的迅猛,使目前的这种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基本上已走到了死胡同里。

 

    源于1997年,由上世纪末中国“城市化”进程变快而仓促推出的“城管制度”,本来最初只是北京管理城市的“权宜之计”,不料经各城市仿造复制,一“权宜”便权宜了这十数年,而事实上,可以说,这支队伍其身份的合法性论证都还通不过。其一,根上没有法律支撑,人的生存权是宪法规定的根本大法,“三无”农民进城,讨口饭吃,城管却从各种渠道予以剥夺,这不是涉嫌违宪吗?其二,管理缺乏法规授权,所订立的这不准那不许,纯粹是自说自话。其三,编制与队伍建设混乱不堪,行政隶属从来都没理顺,而进人渠道屡屡把关不严,导致一些背景很铁关系户子弟大量充斥于这支队伍,其暴戾纨绔气影响其“行风”,同时,经费收入来源很大部分需要自己去“创收”的操作套路,使这支队伍对付起摊贩来,更加稳准狠出手无顾虑。如此种种“原罪”,注定了这支队伍的改造去路必然就不是转型的问题,而是要取缔的问题。

 

    当然,这一说取缔,就会有人心忧,那么庞大的一支队伍,能说取就取吗?留下的管理空白,不是立即要引起骚乱吗?诸如此类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所以,笔者认为,应当以软着陆方式渐进式取缔。

 

    首先,按国际惯例,很多国家管理城市,其力量是靠警察,没有什么城管一说,因此,这城管职责,当渐移至警察身上,当然,这警察的形象在民众那里,也好不到哪去,但比起现在的城管来,毕竟从人员配备的门槛,到执法依据的法规,都显得上档次一些,更端得上台面。

 

    其次,在加快为三无农民进城拓展谋生就业渠道的基础上,将现行城市管理法规调整理顺,甚至推倒重来。现在是城市以自以为是的傲慢,在二元化生存面临农民工进城的巨大矛盾面前,自己订立管理条款,其管理对象缺席,必然不民主。因而新的规范化法规的订立,必须先解决三无农民怎么生存的问题,且将摊贩等城市管理对象的意见收集,大家开论证会,形成决议,确保弱势群体的意见、穷人经济学的情怀,能进入城市管理的法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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