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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禁学生“捧场”“添彩”很有必要

(2009-06-03 14:31:30)
标签:

添彩

教育行政部门

湖北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湖北禁学生“捧场”“添彩”很有必要

 

杨光志

http://blog.cqnews.net/attachments/2009/06/43878_200906031419431uQ0r.jpg

    儿童节前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对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剪彩、奠基等商业性活动;公益性庆典和外事活动确需组织学生参加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6月2日《人民日报》)

 

    首先,该规定有一个明显的表述错误:“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剪彩、奠基等商业性活动”,这些活动的组织,绝不会是校方的意思,很多时候也获取不了商业收益,(最大的收益,无非是学生们可能在活动中可免费喝饮料、可免票观看同一活动中的某些演出,诸如此类),这些活动的发动与组织,只能是有权管理学校的上一级权力机构,也就是“当地政府”。

 

    其次,这样一个规定,按网友的话说,这又是一个类似于“禁止腐败”之类的多余的规定,因为学生的任务是学习——“本该如此”。

 

    但问题是,这一多余的规定为什么值得郑重其事地制定出来,而且还规定得那么具体——“确需组织学生参加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因就在于,某些地方已将动辄启用学生作为行政的陪衬资源,拿来“捧场”、拿来“添彩”、拿来作热烈画面的“背景”……一句话,拿来作权力随时可以使唤的“丫鬟”,已形成惯例,且也被当地学校管理者、学生家长们视为理所当然之举,而熟视无睹,而放弃了权利抗争。

 

    你想啊,一个地方出了点热闹事,或开工剪彩、或完工庆贺、或迎接高官外商的检查(或考察)团、或搞什么文艺搭台经济唱戏的地方这“节”那“会”的,最方便调动用以整出“大场面”的人力资源,不就是那些随时可听从调谴的中学生、小学生甚至幼儿园的娃娃们吗?场面大可长脸添荣耀感啊,按宋丹丹(白云)的话说,那是“相当热闹,锣鼓喧天、红旗飘飘、人山人海……”多爽啊,某些地方官员就好这一口。于是也便有了不时传出的——寒风中身着单薄衣裳的学生迎检队伍,有学生为久候嘉宾而冻得瑟瑟发抖;或者毒辣日头高照下,有学生挨不住暴晒而中暑晕倒……之类新闻出来让家长心痛,让公众炮轰。

 

    让学生成为装扮街景、粉饰繁荣、拱托气氛、壮大场面的道具,这甚至可以说是中国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种风景线得以形成,从文化的角度,其实还得感谢国人的家国情怀,以及自觉自愿地对政府感恩的心态,因为从小为国家作贡献、替家乡争光彩,是无论学校还是家长对青少年一致的教诲,只是,这种良好的愿望被行政力量频繁滥用了,换了在其他一些法治严谨的国家,下达此类指令的官员可能马上会以损害学生受教育权益等罪名被告上法庭,可在我们国家,学校也好,家长也罢,基本上都会以服从与理解的姿态,对“父母官”用心良苦给予支持与体谅。

 

    在这样一种世态背景下,来看湖北的这项规定,虽然显得“多余”,却是很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条款的必要重复与强调,是对中小学生人格尊严的重视、是对学校以及学生当然权益的迟到的归还,是对公权力过度泛滥的必要喝止,值得喝彩,并值得全国推广!同时,笔者还想强调一点的是,最好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今后也不要轻易批准这种拿学生来“捧场”“添彩”的活动了,让学生安心于课桌吧,大人的那些热闹事,少拿去烦孩子们,行吗?

新闻链接: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906/0602_343_1184751.shtml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9-06/02/content_2654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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