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儿女给自己治病 凸显三重弊害
杨光志

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太安村村民陈灏准备将儿女卖了筹钱给自己治胃病。他的4个孩子如今都没有上户口,其中3个是超生。他开价10万元任人挑选其中两个。(《重庆晚报》12月24日)

“卖儿女给自己治胃病”,其一、凸显了计生工作的尴尬。由于贫困及无节制的生育,使自己的家庭承担不起疾病的袭击,陈灏这一可怜之人的可恨之处在于“超生”。超生致贫给自己造成一辈子的困顿不说,也给儿女一个极低的人生起跑线,之前网上有不少关于该不该“资助超生致贫学生”的讨论,其中占相当比例的人赞同不资助,认为如果资助反而助长了超生风气,超生的种子导致了后来的收获很可能是自己与孩子共同遭罪的恶果,孩子为当初父辈的错误选择而埋单,因其无辜与无奈而显得格外刺眼。而从这则新闻所反映出来的,超生不过是上不了户口而已,只要不去上户口就可以生吗?这一现状折射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薄弱与疏漏,以户口为基础单位所统计的中国人口数“水分”有多大,可想而知。

其二、法律威慑力存在空白点。陈灏将儿女视为私产,以为自己想卖就可以卖,只有稍具法律常识就知道,卖儿女不仅是道德层面的事,更是违法的事,他将涉嫌遗弃罪,一旦付诸实施,根据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陈灏想当然所期待的,可能是有以收养为目的的富庶家庭“买”走孩子,这样儿女与他本人都“有救”了,但社会上一些邪恶歹徒买卖儿童的目的是将其多次转手牟利,或者让孩子四处乞讨,更狠毒者甚至人为加害孩子,使孩子变成残疾人以利乞讨,客观上鼓励了丧尽天良的恶人拿孩子当工具为自己牟利,必将导致孩子受到残害,那种有可能让自己的骨肉变病、变残、变弱智乃至死亡的后果,是这个卖儿女的愚汉愿意看到的吗?就儿女来讲,那种“被父母卖掉”的心理阴影,将成为一个死结,永远地戕害了儿女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其三,儿童关爱机制的缺失。新闻中,镇政府已表态,将请镇派出所密切关注陈灏的动向,这是值得赞赏的。尽管对儿女如此狠心的极端例子不多,但更多的我们应该看到,一定程度的家庭“只管生,不管养”或者“不会养”的情况大量存在,基于中国普遍存在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错误认识,对于儿童的社会监管还很不到位,不少儿童生活在愚昧的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之下,所以,当务之急是必须建立有效的儿童成长监管制度,不让任何一个儿童生活在身心不能健康的环境,也不给犯罪分子留下任何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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