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医疗垃圾回收利益链条
杨光志
重庆九龙坡区含谷镇张秀琼因非法收集医疗垃圾被逮捕受审,成为全国因收售医疗垃圾被追究刑责的“第一人”。收售医疗垃圾可获400%利润,但大量医疗垃圾被制成杯子、鞋子、凳子等生活用品售对市民危害巨大。(《时代信报》12月20日)

由于医疗垃圾中可能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因而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在国外,医疗垃圾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医疗垃圾回收处理事关公共安全,当须臾不得缺位,而新闻所显示的,却是罪嫌人长达十年的非法收售医疗垃圾生涯,“抓了罚,罚了放,放了又抓”的猫鼠游戏后面,是“医疗垃圾——加工成生活用品——市民使用”的恶性循环一直存在,尤其是杯子这种用于餐饮的产品,竟然由医疗垃圾制成,这后果有多可怕实在不堪设想。

新闻里,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周副主任称,环保部门只能罚款而没有执法权,这一句话里有常识的毛病,因为罚款本身也是执法的一种,这里姑且不去细究此话里的常识语病,他想说的其实是环保人员缺少制止此类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为什么这一次,环保一采取“横向协调”,与司法部门一联手,就能以“非法储备危险物质罪”对张秀琼实施逮捕,强制手段不就可以实施了吗?

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三点,一是,非不能为,实不愿为,法规制度是早已存在的,只是相关部门观念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只顾本部门利益,而不愿采取协调作战的方式,将已有的法规束之高阁。环保部门所称之“无法根除,也无法查找源头”的牢骚不能成为处罚不力的借口。二是,这类事件利益环节很多,医院——收荒匠和废品收购点——张秀琼——塑料厂,无论哪个环节紧一点,都不会有此恶果。当然,就目前的情况看,恶果未显,只是“触目惊心”而已,如果真到了类似“非典”阶段,则所付出的巨额补救成本,又岂是“触目惊心”所能表达。这说明除了环保部门之外,诸如医院本身及医院主管部门、垃圾回收市场及其主管部门,塑料制品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等,包括工商质检等都有可以问责与处罚的地方。不能只追究张秀琼这个所谓“全国第一人”就了事。三是,这类事件总只靠“市民举报”才得以曝光,且屡处屡犯,确实值得相关制度设计者深思,“非法储备危险物质”显然不是张秀琼的全部罪名,她可不仅仅是“储备”而已,难道就找不到可适用的其他罪名了?那么处罚的力度是不是会因为罪名的缺乏而变得无力?这说明法律还有空白点需要补充,而且补充后还要有实施细则使机械的法规条文更具操作性。

合理的医疗垃圾回收制度,必须有一个获得专门授权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医疗垃圾回收处理机构存在,这个机构有对医疗公共安全负责的职责,即不仅要负责回收,还要负责监管,并且对医疗垃圾作“双保险”:一是保证回收要定量,进货总量减去库存其差值全部被回收;二是保证处理要限时,按照规定,医院堆放医疗垃圾时间不得超过2天,否则会滋生细菌,威胁公众安全。在焚烧填埋等处理时,要有环保部门到位监督。同时,专门授权不等于制造新的垄断,所以回收成本价格要由物价部门决定,在“公益和薄利”原则下适当给予财政补贴以保证其运行畅通无阻。不能完全交由市场化操作,且时松时紧,要形成一个回收机构盯紧医院,环保物价等部门盯紧回收机构的制约监管体系,将新闻所述的四重“利益链条”的“链条”减少为两个,“利益”改为“公益”。这样,医疗垃圾再度流入社会危害市民的链条就会被斩断,医疗垃圾处置的困局或可破解,如能由此助推出一个全国性的医疗垃圾处置的合理制度,则重庆这个“全国第一”的标本才真正具有了突破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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