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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2007-09-19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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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老人

再婚

财产

纠纷

分类: 时事评论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杨光志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重庆有180万空巢老人,其中31万是独居空巢老人。其再婚的意愿必然存在,但为了避免财产纠纷,老人再婚时选择无证婚姻(或称AA制伴侣)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重庆晚报》9月18日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老年人群体中,毕竟如杨振宁那样对异性拥有绝对吸引力的“极品”不多,现实生活中,是儿女们的想法左右着离婚父母婚姻的走向。祝福与促成的儿女当然不少,但反对者居多,其反对的理由有诸如面子难看、对老人原配有感情伤害等情感因素,在当下观念日渐更新的舆论环境下,情感方面的理由多为“借口”,最根本的,是对财产纠纷的顾忌。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这种顾忌大概包括三方面:一是对父母财产的分割继承,本来自己对父母的遗产有绝对继承权,半路杀出个“继父”或“继母”要分去一部分甚至全部——曾经有新闻报料数起“保姆成继承人”的事例:老人将遗产给了照顾其晚年的“保姆”(亦即老人的晚年同居伴侣);二是父(母)故去后对继母(父)的赡养,在其并无很深感情的前提下,肯定对此经济负担极不情愿;三是两老过世时的丧葬事宜,之前曾发生过两方儿女均不愿葬的事,也曾发生过两方儿女抢着葬的事——其核心,都是财产惹的祸。最近有一项全国性的调查显示: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无配偶的达35%,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付诸行动的只有6.9%,然而再婚后的离婚率却高达70—80%。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平心而论,仅仅从为独居空巢老人老有所依的层面考虑,而发出“儿女莫要阻拦”的呼吁,靠道德、情感方式是不能实质解决老人再婚难这一问题的,因为儿女一辈的顾虑也不是全无道理:如果老人领证再婚,上述三种顾忌演变成现实,均在法律与道义上有了依据,最后只能以进一步的亲情伤害与财产纠纷引发一连串的烦恼,在两代人冷战如陌路甚至反目成仇的过程中,很多再婚老人在无儿女祝福继而失却孙儿绕膝的天伦之乐等折磨下最终没法坚持,黄昏婚恋于是成了“短、平、快”的人生片断而抱憾破裂。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于是,无证婚姻在这里似乎成了最佳选择,在“开支AA制”的大前提下,既有了老来伴,又不为儿女添麻烦。但无证的后遗症也是显见的,不受法律保护,使一桩本来也该成为人生风光经历的夕阳美景,却因“无证”的尴尬而必然承受一定程度的舆论压力,部分相恋老人甚至要被迫选择一种“地下”生存状态,喜事多愁,美梦难圆,这样的生活并不“优质”。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在老龄化社会中,解决这样的尴尬其实并不是小事,谁来解决,老人或其儿女都没这种可能性,只能是政府相关部门;解决无证婚姻的尴尬,需要一个合理的法规制度,对此,天津已实行了十余年的财产鉴证制度是一个可资借鉴的积极办法。该办法以“三不变”政策,即亲子关系、财产关系、继承权不变,具体是帮助再婚老人对于婚前的房屋、财产及婚后的子女关系、生活费、医疗费等九大方面的内容进行协商,签署法律文书并予以鉴证,解除了各方的后顾之忧,大大减少了老人的再婚阻力。有了类似的制度,既能为老人情感需求开掘一条便利通道,又能使儿女有效规避财产风险。

 不给儿女添麻烦应是老人再婚的重要前提 
    让老人们能如愿享有晚年难得的快乐生活,让人生每一个阶段的幸福都有着合理的制度保障,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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