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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陪审系列 |
又是套路贷
(2020年10月20日)
今天审理的这起案件涉嫌套路贷的诈骗,虽然是两名被告人,但涉案的人员众多,且大都已经判决。从案件的发生过程看,似乎和已经判决的套路贷有些不同,因为涉案人员不是同一家公司的员工,只是一种松散型的合作关系,拿提成、拿中介费。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只要是同一个被害人和同一件事,只要是触犯了法律,谁都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而涉及套路贷的诈骗案,又往往和一些披着民事案件或债务纠纷的外衣,会扰乱侦查的视线,利用法律的条文来掩饰诈骗的目的。
这起案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被害人在其他的案件中曾经是犯罪的嫌疑人,也是劣迹斑斑。同时,有的同案人已经死亡,变成死无对证。两名被告人的妻子也都因为提供自己的账号给丈夫使用,也因此成了犯罪嫌疑人而拘留。
最大的看点是,在庭审中,两名被告人都没有对自己的行为真正的认罪伏法,在庭上是相互的推责,两人都表示要揭发别人立功减刑。其中一名在起诉书的空白处,写了密密麻麻的字,在庭上为自己辩护。另一位在回答询问时,还笑出声音来,甚至还要向检察官讯问,让审判长严厉的喝止,明确表示被告人无权讯问。
被告人任某,男,是86年出生的本科生,案发前是上海某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地经营者。一个静安区户籍地本地人。2017年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拘留3天。在庭审最后陈述时,他提出了自己在海警的立功,有材料提交法庭。言下之意,也是想减轻刑期,还一再的表示自己是全盘的说出实话。迫切要让法庭相信他悔改的态度。对指控的主犯和金额不认可,对罪名承认,并表示尽最大的能力赔偿被害人。
而另一位74年出生的陆某明,男,高中学历的被告人,身份就是做中介,似乎在民间借贷中小有名气,他本人也不否认。对指控的四节罪行中,指出其中第三节是自己主动向办案人员提出的,想争取立功减刑,没想到倒成了自己的罪行。所以一再表示这不是很滑稽吗?就说自己只是中介,对指控的四节诈骗都没有任何的好处费,也就是对指控的金额和罪名都不认可。所以今天的案子从上午审到下午,整整6、7个小时。走出法庭时,楼道上已经熄灯了。
起诉书是大致内容这样的:
2013年11月到2014年1月,两名被告人在从事非法放贷、中介业务中,以倒扣利息,收取中介费系行业规矩等为由,诱骗4名被害人签订虚假高借款合同,并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在被害人无法归还钱款情况下,两人又将被害人介绍至唐某明、李某华(已判)等人处借款平帐,以实行非法利益。其中,任某参与2次,诈骗42万元,陆某明参与4次,诈骗1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