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被告认罪律师却无罪辩护(陪审员说法131)

(2020-08-12 17:44:57)
标签:

法治

时评

教育

财经

房产

分类: 陪审系列

被告认罪  律师却无罪辩护  (陪审员说法131)

 

2020年8月5日)

 

今天的案例有点特别,主要是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的观点不一致,即被告人对指控的合同诈骗罪名认罪,但他的律师却为其无罪的辩护。这在我参加陪审的案例中不多见,也引起了我的好奇。

原来,在2014年9月,被告人李某华在资不抵债情况下,将自己公司名下已经抵押给沈某某、建行、及典当行的奉贤柘林镇上的6套房屋委托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在收到被害人李某某等6人的房屋定金和首付款约140万元,但又不能过户等,最终又未将钱款归还债权人,而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等。

庭审中,被告人对相关的细节进行了辩解。

其实,这起案件也涉及到了一些民事诉讼。据说,有的房产被法院拍卖了,部分余款还在执行局的帐上。

辩护律师表示,既然是涉及到民事诉讼,就该按民事来处分。虽然被告人认罪,但我认为无罪。关键是主观上没有诈骗。

在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时,我注意到,本来一直面对法庭、表情冷静的被告人,这回低着头,不敢正视前方,当然也看不到他此刻脸上的任何表情。

公诉人在举证时说到,被告人的前妻表示,婚前看到被告人有多辆豪车,还有自己的公司等,以为很有钱。但结婚后,才知道外面有上千的债务,于是婚后是在不断的变卖家产还债。

婚姻的基础是感情的话,那夫妻就该同甘共苦。若是以物质为基础,那只有各奔东西。

如今,被告人婚姻没有了,还身陷囵圄,可谓祸不单行,也是咎由自取。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