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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为何砍人言语刺激要不得(陪审员说法129)

(2020-08-09 11:12:38)
标签:

法治

时评

教育

情感

房产

分类: 陪审系列

协警为何砍人  言语刺激要不得(陪审员说法129)

 

2020年7月24日)

 

大暑天里裹得严严实实的受审,虽然有空调,但还是不会舒服。被告席上的刘某,露着一双迷茫又悔恨的眼神看着前方。如果不是在五两白酒入肚和被害人言语的刺激下,也许,剧情会大反转。因为,被告人的律师在辩护时表示,被害人上门来要债,有“套路贷”的嫌疑。

原来,2019年9月13日晚,被告人刘某在上海奉贤南桥的家里,与上门索要债务的被害人顾某发生口角,后持菜刀将顾某的头部、颈部砍伤。经鉴定,顾某枕部头皮裂创、颈部皮肤裂创、右侧枕骨骨折,分别构成轻伤。

今天的开庭是刑事附带民事。

被害人即是原告,故原告的代理人开庭时坐在公诉人边上的席位。开庭前,双方未达成民事的赔偿。

庭审中了解到,被告人刘某是海湾派出所的一名协警,也算是一份很好的职业。当天,因为刚喝了五两白酒。被害人上门来要债,但债务有可能并不是被告人的。为了吓唬被害人,所以被告人拿了菜刀。但是,没想到,被害人用言语挑衅,甚至指着自己的脖子发狠话,“你敢砍我这儿吗?”于是,悲剧上演。

被害人倒地流血后,被告人知道错了,立刻帮着止血。在被害人直呼脖子上的金项链卡着难受时,被告人忙用剪刀剪开等等。

   在法庭上,被害人(原告)的代理人表示,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故意伤害,而是故意杀人,因为砍脖子的后果很严重,一般人都知道。但是被告人的律师反驳道,“如果当时被害人指着自己的手臂问被告人你敢砍吗?也许菜刀就砍向手臂了”。

公诉人表示,案发有因,被告人主观没有故意,和被害人并不相识,又有酒精的作用,鉴定是轻伤,综合各种因素才确定为故意伤害罪起诉。

    有关的民事赔偿提出50万元。审判长李晓杰问被告人,愿意调解吗?被告人表示愿意,但现在没有能力赔偿,要等出狱后才能。去年被告人离婚了,目前,前妻不愿意帮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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