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中的陪审第一案寻衅滋事旧案新判(陪审员说法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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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中的陪审第一案 寻衅滋事旧案新判(陪审员说法108)
(2020年3月24)
自1月23日武汉因新冠病毒蔓延而封城整整2个月,今天恰好是上海同样因疫情从一级防控调整为二级,我也是在疫情中第一次去法院参加庭审。
戴着口罩,没有旁听者,一个因疫情形势的严峻而推迟了开庭的旧案,也是一起简易程序审理的寻衅滋事案。
这起发生在2012年4月3日的,被告人顾某节参与的有5名被告人(均已判刑)在南桥某KTV对3名被害人殴打,最终致人均为轻微伤。当年,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6月取保候审,次年2月解除取保候审。
这次,因为在追溯期内有人上诉中级法院,相关的被告人和案件重新审理。为此,2019年12月,被告人顾某节因涉嫌这起寻衅滋事罪旧案重新起诉。
经过法庭的调查举证审理,并鉴于被告人有自首和赔偿被害人的经济补偿及认罪悔罪态度,以及近年来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一审判决拘役4个月。
原来,被告人曾在2000年因盗窃判刑1年8个月,2009年因无证驾驶拘留7日,2010年因寻衅滋事判有期徒刑9个月,2014年吸毒拘留5日,也是有前科劣迹的人。这次是前罪、漏罪的重判。当然也是严明法纪,声张正义。
庭审后,被告人基本可以回家了,因为拘留的时间也就差不多了。被告人也表示,知道错了,要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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