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的最后一案和庭长同台庭审(陪审员说法107)
(2020-01-22 2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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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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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年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没想到,下午还要开庭,是一起诈骗案,好在是简易审理。
华庭长听说要调任别的部门,今天也就成了他作为刑庭的法官最后一次开庭,华庭长风趣的说道,做到圆满的收官。哈哈,有幸和庭长同台庭审,还是他的最后一次开庭和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很有意义。
被告人肖某开,曾用名有2个,这也是不多的。1963年出生的被告人初中、无业,是福建人,但他就在火车上对新结识的被害人多人,谎称其在上海做小额贷款、房地产、燃油等生意。之后又所谓以200万元合作经营、帮助被害人刘某红的儿子找工作等,骗得6万多元。谎称帮助被害人娄某办理货物出关,骗得1400元。还谎称出售3万吨柴油给被害人刘某良,以定金名义骗取4.5万元。可见,他是能说会道,骗人有术的一个人。
在庭上,他表现的很专注和谦恭,眼睛和整个身子总对着向他询问的人,还配合着不时的点头认可,给人的感觉就是服法认罪。对公诉人建议的3到4年的刑期也没有异议。甚至在最后的有权陈述都不说,这和他曾经靠耍嘴皮子骗人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华法官柔中带刚的问,你曾经有过破坏通讯设备罪判刑2年,这次又犯罪,不后悔吗?不会第三次站到法庭上吧。就是这么的一问,被告人还是不愿多说。只是在之前辩护人对他说,你儿子说自己条件困难,无力为父亲犯下的罪去退赔钱款时,被告人表示,自己只能出去了才能筹钱来还上被害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