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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炒伦敦金实为诈骗钱款(陪审员说法73)

(2020-01-10 10:15:43)
标签:

法制

股票

财经

时评

教育

分类: 陪审系列

长得黑瘦的90后”被告人周某振,是个刚20出头的年轻人,站在被告席上,眼神里还透着对这个世界的朦胧感。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看上去单纯的人,却干起了诈骗的勾当,犯下了诈骗100多万元的罪行。

据说,他的到案是自己在外面看到了网上通缉的名字,主动去公安自首。算是迷途知返,也退出了2万多元的非法所得,到案后,又争取到了取保候审。毕竟是从犯,认罪悔罪的态度较好。

案件发生在20182月到5月,被告人周某振经庞某友(已判)招募,伙同林某华、庞某董等人(均判),以注册在境外的某金业有限公司炒伦敦金为由,通过某交易平台骗取被害人钱财。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被告人周某振伙同同案犯先将被害人拉入设立的微信群中,并在群内假冒开户经理、投资理财老师、老师助理、投资人等各种身份欺骗被害人进行虚假投资。其中被告人周某振伪装成投资者在群内活跃气氛,并发送赚钱的模拟截图哄骗被害人,被告人周某振伙同同案犯相互配合,在群里营造出跟着理财老师投资赚钱假象,并骗取被害人夏某英100余万元,郑某芳13万元、罗某君13万元。

可见,被告人周某振属法律意识不强,误入歧途,一个高中毕业的人,过去曾在健身房里打过工,而这回找的这份工作看来是高收入,但完全是非法所得。一审判决:判33,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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