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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之争——与其“自大”不如“联强”

(2019-05-30 08:25:40)
标签:

历史

文化

    夜郎之争——与其“自大”不如“联强”

       
      湖南新晃侗族县近日宣布,将斥资50亿元人民币重建“夜郎古国”,由此将旷日持久的“夜郎之争”推向新高潮。对于湖南方面的“争抢”,贵州的文化学者纷纷发文反击,认为夜郎国首府在黔地,贵州一直将夜郎当作他们当仁不让的文化品牌。

  “夜郎之争”肇始于2003年新晃申请更名为“夜郎县”。8年来虽然对于“夜郎国”的文化研究鲜有新进展,双方都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充分证明古夜郎国尤其是首邑在本地区域,但对于“夜郎”品牌的开发利用却都唯恐落后,从未停止推陈出新。湖南新晃不遗余力,早就花巨资打造了“夜郎城”、“夜郎街”等旅游产品;而贵州不仅与湖南争得不可开交,本省不同地域之间也存在“窝里斗”,如桐梓县某旅游公司成功注册“古夜郎王朝”商标后,镇宁自治县方面作出回应,称“‘古夜郎’商标落户桐梓不会改变历史的本来面目”。

  历史的本来面目怎样,就目前仅有的研究材料还难有定论。两地所争,套用一句网络用语,“哥争的不是真相,而是名利”。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有的参与争论的学者,其观点都偏袒本人属地所在,个别学术观点也讲究“属地出生”,懂得“乡党情感”,显然这样的学术研究充当的是权力和利益的附庸,缺少独立人格。受到权力和利益绑架的文化研究和开发,谈不上真诚的态度,也肯定缺少长远的眼光。

  由此笔者担心,在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之下,与夜郎之争相伴随的,是对于“夜郎”文化的牵强附会和对于本地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其后果并将导致“夜郎”品牌的共同悲剧,不仅夜郎“孰与汉大”依然成谜,而且夜郎王朝留下的青山绿水、巫风傩俗将被“开发”得面目全非。前些年我国一些世界遗产因过度开发被黄牌警告,就是前车之鉴。

        因此笔者建议,既然湖南、贵州两省山水相连,相邻地民风民俗多有相同处,对“夜郎”品牌与其“有你无我、有我无你”地争夺,不如携起手来,共同开发,互惠互利,相得益彰。打破行政区划壁垒,统筹规划,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减少资源浪费。在此基础上,两地不妨再从如下几个方面竞争:一是争对夜郎文化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两地定期举办学术交流会,共享研究成果;二是争对资源开发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制定激励机制,保护生态环境,规避因地方保护主义和急功近利冲动而对于“夜郎”品牌的“透支”使用;三是争服务的质量,统一市场,平等竞争,让游客“用脚选择”他们心目中真正的“夜郎”。(该文刊发于2010年10月25日《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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