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赔”荒唐,“公陪”更荒唐
(2010-11-15 19: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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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气象局陪游车祸公款赔偿费禹相杰杂谈 |
近日,河南南阳西峡县气象局长禹相杰驾公车陪领导到景区游玩途中将路边的3个行人撞死,南阳市、西峡县气象局共支付48万元替其赔偿,遭到群众热议。(据11月15日《大河报》)
领导干部出车祸是偶然,但用公款优游是常事。如果没有车祸,禹局长这次陪玩就像无数公务活动一样再正常不过,不会发展成公共事件引起关注和质疑,何况他此次出游还是受到上级领导指派。
既然陪领导游玩是公务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发生车祸当然也是“因公”;既然发生车祸是“因公”,由公款支付赔偿费当然也顺理成章。南阳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海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会儿说南阳市气象局的确替禹相杰出了20万元,一会儿说这20万元是拨付给西峡县气象局的办公经费。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既然陪领导游玩和发生车祸是“因公”,替陪的20万元当然也可算是“办公”经费。
话虽如此,但公仆游玩出了车祸却由公款支付巨额赔偿费,纳税人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有此结果,其中关键是公权力边界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陪领导游玩算不算公务活动?领导说算就算。再说其中有诸多奥妙只可意会:上级领导玩得开心,在公务往来中就可以提供诸多方便;否则,领导不高兴,后果很严重,原本可以顺利办成的事务可能被“冷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陪上级领导游玩,还真是一件不可小觑的“公务”。
全国各地每年为了博上级领导欢心所进行的“三公消费”所消弭的公款是一个天文数字,其中一次耗费48万元之巨的活动(如某些出国旅游),也并不稀罕。南阳市、西峡县气象局为禹局长支付车祸赔偿款之所以引起热议,只因其情节给人们的感受太刺眼、太突兀、太荒唐。但荒唐的结果源自于荒唐的因由。以“公务”的名义陪领导游玩、博领导开心,这一现实实则比“陪领导游玩公款支付车祸赔偿费”更荒唐。只是这种现象太普遍已经成为一种“正常”不过的事情。
荒唐的因由成为正常,那么荒唐的结果也就有了“正常”的逻辑和理由。记得前些年,某地一乡镇干部为陪上级领导喝酒醉死,被上级追认为烈士,一度引起舆论惊呼。禹局长此次“因公”出车祸,没有受到表彰(据说反被勒令停职),只是以公款支付赔偿费,恐怕已经算得上很“正常”的了。(全文858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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