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区文广新局退休职工王新声,为领取每月79元租房补贴,被该区房管所要求每月亲自到万盛领钱,为此,他需花80多元车费,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政府有关部门近日介入调查并作出了处理意见,可网民依然不依不饶,要求惩办责任人。(据9月22日《重庆晚报》)
房管所硬性规定居民必须亲自登门领取补贴,有其苦衷。为少数住地远的居民上银行汇款,不仅麻烦,更重要的是,还有可能导致在当事人去世后因不知情而继续发放补贴,这种事在一些地方早有发生;半年或一年的补贴一次领取,又可能造成财务的不便,有的单位要求账务一月一清。
但是,我们又不能因为这些苦衷,就无视为领79元补贴花费80多元车费的荒谬,原谅房管所的不作为。这是因为,当政府部门的工作便利与民众的生活便利发生矛盾时,应该是牺牲前者而最大化地保护后者。何况就此事来说,两者之间并非不可协调,比如对住地较远的居民,通过银行发放补贴,并及时与他们保持联系,了解其健康状况,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关怀,保障了公共财政的安全有效使用。
我们常常发现,一些部门对于制度的执行,总是走极端——要么不讲原则,没有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要么拘泥于原则,不讲事物的特殊性,不做灵活处理,比如王新声老人领补贴这样的事情。之所以如此,是部门利益在作怪。不管是不讲原则,还是滞于原则,其实就是一个原则:部门利益至上。在此原则下,社会和公众付出多大的成本都在所不惜。
王新声为领79元补贴需花80多元路费一事,暴露出某些部门对于群众利益的冷血。房管所为了自己工作的便利,明知有人为领补贴要倒贴钱,仍然无动于衷,对于领钱人的请求置之不理。补贴领取制度的精神实质,是既要保障公共财政的安全有效使用,又要方便居民的领取。为达此目的,房管所应该是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在具体工作中不怕麻烦,灵活处理,而不是以制度作倚仗和借口,只顾自身的便利而无所作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
拔一毛可以利天下,不愿为之;而为了自己的哪怕是一点蝇头小利,不惜社会为之付出巨大成本。某些政府部门的极端自私,源自其拥有的极端权力,是极端权力使部门的自私自利冲动产生极端的表现。所以说,对于此类事件,不惩治责任人,就无以警戒权力者的自私和冷血。(全文916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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