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日前表示,一些领导干部对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甚至带头公款出国(境)旅游。(据5月7日新华社)
对于公职人员公款出国(境)旅游腐败现象最反感的是基层民众和纳税人,作为有一定级别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他们是公款旅游的受益者,当然希望能够长期、自由地享受这种福利。中央政府出台规章制度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而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又依赖地方和部门的管理者。也就是说,游戏规则虽然是中央政府制定,但是运动员和裁判员都由地方和部门官员担当。这正是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症结所在。
之所以一些领导干部对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点:一是“崽花爷钱不心疼”,反正是公款,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二是拿公款给下属和下属部门送人情,挣“领导形象分”,领导领着下属吃香的喝辣的,下属才会铁心跟领导“一条心”;三是为了堵住下属的嘴,领导自己隔三差五往国外跑,也要让下属偶尔潇洒走一回,这样下属的心理才平衡。
当然,公款出国(境)旅游都是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借着各种充分必要的理由。近年来对于出国(境)公务活动的审批通过权力上移提高管理层级,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以此错开“运动员”与“裁判员”,增强“裁判员”的责任感。但这种管理体制也产生新的漏洞:对于出国(境)公务活动这种经常性的行政事务的审批权,过于集中容易导致“一刀切”,降低行政效率,影响基层行政管理的能动性,陷入“一统就死”的困局;何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过于集中的管理难以细化,反而给一些人以欺上瞒下的机会。
民主是最大的约束,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根治公款出国(境)旅游,提升领导干部对于该问题严重性的认识高度,就要实现公共财政公开、行政事务公开,使财政开支、公务活动充分接受公众和纳税人的监督。首先,细化财政预算,公职人员的公务开支要有上限,并接受人大的审议;其次,对于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要活动,不仅要通过媒体向公众汇报其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同时要算成本账,让公众评价“成绩”的虚实,并由此评判相关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政绩。(全文928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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