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08年下半年本市节能降耗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要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规定每周少开一天车。
公车每周少用一天,可以节省行政开支,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减少废气排放,倡导使用公交出行的风尚,利国利民,善莫大焉。但是,该规定能否得到切实的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会不会变形走样,笔者不免有几分担心。
从该通知可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既然是按照尾数依次停开公车,也就意味着,各单位各部门只要拥有足够的公车,且这些公车牌照的尾号各不相同,就可以保证天天都有公车使用。这样一来,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用车方便,会不会超额购车呢?当然,笔者也注意到去年底《中国青年报》上的一条消息:上海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从严控制公车增长,特别是严格控制各级党政机关新增公务用车。可是,从过去经验看,政策“从严”能够严到什么程度,能否达到目的,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再一个担心是,公职人员出门办事,“出有车、食有鱼”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无形中变成了他们进行公务活动的固定程序,这也是公车改革难以深入、大吃大喝难以禁止的原因。现在,一周内有一天公车不能使用,一些单位和部门会不会就改变工作安排,推迟工作日程,或者本单位的车不能出门,要求下属单位迎来送往?如果是这样,上海市的这一规定不仅不能限制公车使用,反而会影响公共服务,加重下级单位和部门的负担。
笔者注意到,上海市公车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是出于节能降耗的目标提出来的,但是,公车每周少开一天不等于公车的行驶里程减少,禁行的那一天不使用,其他时间出车率成倍增加,节能降耗的目的依然不能达到。所以,只有深化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限制任意支配公车的权力,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节能降耗和节省公共财政的目的。(全文797字)
(彭联联)(发9月11日《法制晚报》)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8-09-10/0432162640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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