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管城管,谁来管纠察?
(2008-08-28 2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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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纠察黄宗羲怪圈执法机构杂谈 |
为吸取“7·30”城管执法人员殴打商贩致死事件的教训,重庆市市政管理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于近日组建专门的执法督察纠察队,对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巡查,重点查处野蛮执法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据8月28日《新京报》)。
城管粗暴执法是一个久治不愈的普遍现象,很多城市都在探索如何加强对于城管的监管。重庆市再建一支稽查队监督城管执法,可是,假如纠察队执法不严,或者与城管队员狼狈为奸,谁又来监察稽查队呢?
清代学者黄宗羲在其著作《明夷待访录》中把这种叠床架屋式的重复监督称之为“非法之法”,他说,“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其结果是,“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於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
城管之痛,源自城管自身的管理体制之弊,包括职能过滥、权力边界不清、管理理念重管制轻服务等。如果把对于权力者的监督置于权力内部监督的自体循环,而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终究没有跨出人治思维樊篱,最终的效果只会造成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膨胀臃肿,陷入执法机构的“黄宗羲怪圈”。(全文439字)
(彭联联)(发8月29日正义网)
相关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08-28/014214364998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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