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招人才何须扯上村民找老婆
(2008-08-17 11:20:23)
标签:
大学生人才婚姻村民集体经济奇榜村杂谈 |
为了提升村民素质、吸引人才,广东省新会县奇榜村村委会研究,凡是奇榜村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村民,其婚娶对象的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由村集体奖励人民币1万元,其婚娶对象户口不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均给予村民待遇,在分红、医保等方面平等对待。目前,该方案征求村民意见,等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即可实施(据8月16日《广州日报》)。
村办企业快速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作为“洗脚上田”的奇榜村村干部对于人才的渴望可谓是一饭三吐哺,可是,有了强大的集体经济基础,具备了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奇榜村常委会竟然为人才匮乏苦恼,不惜以村民的婚姻为纽带来招徕人才,这就令人费解。
人才素质的普遍提升,需要一个过程,并非是引进几个大学生媳妇、女婿就能一蹴而就。大学生未必就是人才,更未必就是奇榜村所需要的人才。这些大学生即使完婚以后,也未必限定在奇榜村工作。显然,靠引进几个大学生媳妇、女婿来提升村民素质、吸引人才,恐怕只是奇榜村村委会的一相情愿。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就是说,只要与奇榜村村民结婚的公民,都可以自愿成为该村村民。而按照奇榜村村委会研究的办法,只有与奇榜村村民结婚且为国家规定的“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更高学历的人才能享受“村民待遇”,而非“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文凭不够的人即使成为了奇榜村的媳妇或女婿,也不能享受“村民待遇”,这种学历歧视显然对于后者是非常不公平的,有违法之嫌。
封建时代有政治婚姻,导致一出出当事人的人生悲剧。奇榜村为了吸引人才搞“经济婚姻”,以“村民待遇”为“彩礼”,也存在婚姻道德风险——大学生来奇榜村结婚后又离婚,是否继续享受该村的村民待遇?已婚村民离婚后再婚,是否享受这种待遇?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不能预设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制度就存在巨大漏洞,可能导致不必要的家庭、个人悲剧和集体财产损失。
栽好梧桐树,就有凤凰来。在户籍制度逐渐宽松、人才流动变得越来越便易的今天,具备了坚实的集体经济能力的奇榜村想要提升村民素质、招徕人才,关键是要制定并落实好吸纳人才、使用人才的政策,让外来人才在这里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获得应有的待遇,能够安居乐业,与奇榜村共同发展。至于这些人才是否愿意与奇榜村的村民结婚生子,村委会就不要管得太多了。(全文970字)
(彭联联)
相关新闻链接:http://money.163.com/08/0815/13/4JD2L01T00252FSM.html
前一篇:设立体育节可以促进全民健身
后一篇:城管是一只为市容所累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