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采访发现,甘肃定西市通渭县村民到该县北城铺乡邮政所取款,邮政所的工作人员要村民必须购买一袋化肥,不然将不予取款。邮政所称这是上级要求。据知情者透露,上级为这个邮政所安排了一年2万的商品销售任务。通渭县邮政局局长称,邮政局开展“服务三农”的物流派送业务,目的是服务农民。(据8月27日《西部商报》)
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对于农资、日用品的需求量大,消费群体分布广,市场秩序相对混乱、难以监管。邮政部门利用自身资金流、信息流、实物流“三流合一”的网络优势,将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变成物流“集散地”和“配送站”,让广大农民享受到稳定、可靠的商品服务的同时,也可以发展自身的经济增长点。
可是,物流派送业务在通渭县邮政系统已经变形走样,异化成了利用自身垄断地位向农民强买强卖的霸道行为。这是因为,物流派送业务原本应该是邮政系统的“副业”,是邮政系统充分发掘、利用自身网络和运输优势资源的“剩余价值”而形成的增值产业。邮政部门只有经营好主业,周到服务,在此基础上,派送业务所依托的邮政物流优势才能充分体现出来,也只有如此,增值业务才能赢得农民的认可和欢迎,实现自身与农户的双赢。如果不是立足主业,邮政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又谈何业务增值?
通渭县邮政系统却本末倒置,他们没有积极主动地为农民提供优质方便的邮政服务,例如把领取汇款的服务延伸到农户家中,而是把商品推销当成了主要目的,邮政服务却变成了只是为达到该目的的一种手段。邮政服务在农村的垄断地位,又给通渭县邮政系统错位的服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不管商品是否合乎农民的需要,不管价格是否合理,农民为了能够领到汇款,都只能无奈接受。邮政业务“增值”了,可农民的基本权利“贬值”了,邮政部门的“服务三农”变成了坑农害农。
从全国的情况看,确实在有些地方开展邮政物流业务取得了成功的先例。但通渭县的邮政物流商品销售任务是一级一级摊派的,在服务理念错乱、经营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该县相关部门不切实际地追求部门利益和部门政绩,一味地贪大求全,无异于东施效颦、杀鸡取卵。随着农村交通、通信、汇兑条件的改善,农民在抵制这种变味的物流派送业务的同时,必然连同邮政服务本身也抛弃,到时相关部门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正文912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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