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女童遭后母毒打吐血事件变得扑朔迷离,继后母面对媒体下跪称受冤枉后,又有知情人透露女童小慧曾对邻居说过后母并没有打她,是某个亲戚教其这样说的。当地一位官员22日透露,女童并非其继母所伤。而21日,网上出现一自称为“最新内幕”的帖子,称因女孩得病家里无钱医治,才通过网络达到炒作效果,以引起网友关注,是一个“善意的谎言”。(据7月23日《信息时报》)
在媒体日益发达、公众认识到其无可替代的影响力后,“有困难,找媒体”就成为寻求权利救济的人们的习惯思维。可是,媒体毕竟是有限的公共资源,当它无法满足所有求助者的愿望,必然要为资源的使用设置门槛。反过来,人们为了获取对于媒体的利用机会,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表现自身情形的独特型、差异性和典型性,以博得媒体的关注。
正是在此背景之下,近年来,诸如“卖身救母”、“跳楼讨薪”之类作秀式的社会新闻时常现于媒体。而后母毒打女童的“善意谎言”则把作秀走得更远,如果说“卖身救母”、“跳楼讨薪”之类的“新闻制造”还没有偏离事实基础(母病、欠薪),那么后母毒打女童则是完全的谎言,女孩生病被彻底隐去,凸显的是一个被网民痛骂而实际上是子虚乌有的“史上最狠毒的后妈”。
媒体资源的有限,因为其自身容量的有限,更因为媒体对社会的影响力源于其报道事实的典型意义。当新闻事实大量雷同,媒体也就失去了对于公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相应也就失去了对于求助者的救济力量。实际上,媒体只是权利救济过程的一个“放大器”,只是把弱者和救济主体联系起来。没有救济主体,媒体在权利救济方面的力量几乎等于零。
那么,寻求救助的不幸者为什么不直接和救济主体发生联系,而是要通过作秀乃至造假的方式寻求媒体的帮助?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对于弱者的救济还缺少一个制度性的系统安排,当人们遇到了天灾人祸,能否获得救济,能获得多大程度的救济,没有制度上的明确规定,存在很大的或然性。于是,人们只好需求媒体的帮助,借助于媒体的影响力实现与救济主体的对接。试想想,如果那位重症女孩有医疗保险作保障、可以简捷地获得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的资助,还用得着与后母共同上演这场“苦肉计”来吸引舆论的眼球吗?
可是,弱者以各种“苦肉计”来寻求媒体的关注,从而获得自身权利的救济,长此以往,个体的理性只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事实上,各种作秀式的新闻和层出不穷的假新闻是对媒体资源的透支,正在消减着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过媒体获得权利救济变得越来越不易得。如果寻求权利救济需要施用越来越难以承受的“苦肉计”,那么寻求救助的过程同时是另一种权利受损害的过程。而且,即使如此,能够被媒体所报道并获得救助的依然只是少数。
权利救济要从这种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关键是要使救济制度化、常规化。只有那些大量的遭受不幸者能够通过简捷的制度通道获得救济,他们才不至于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媒体身上,也不至于为了获得媒体的帮助而不惜代价地作秀和造假。也只有如此,媒体才能把有限的资源利用到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不幸者身上。(正文1226字)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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