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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65(12月18日):#过午不食100天#Day65理发记之二

(2015-12-18 15:26:09)
标签:

365

过午不食100天

情感

杂谈

分类: 日记
天讲完给姥姥理发的往事,今天该说说给家夫理发的二三事了——别说是“说说”了,现在单是“想想”就有点心有余悸、如履薄冰的赶脚,与给姥姥理发的简单愉悦的心情相比只能用“大相径庭”来形容。原因很简单,不幸本人的家夫是个完美主义强迫症晚期患者,特别是对于他自身的仪表仪容,那要求更是分毫不可有误,得比发射卫星还要精密精准精确的,我严重怀疑一个射手男到强迫症到此程度是不是比十个处女座的威力还强大。


352@365(12月18日):#过午不食100天#Day65理发记之二


先拿着装举例吧。在家的便装倒还好些,“破衣烂衫”他也是不扔的,也还穿的。可一旦涉及出门时的着装,就骤然升级到板板正正的、一丝不苟的外交级别了,那是一个线头儿也不能有的,一个毛球儿也不能出现的,一个别的色儿的扣子也是不行的,一点褶子更是要被消灭的。衣服的样式要简单大方经典的,质地得是天然材料的,颜色是不能花哨的,大小是得正合身儿的;裤子最好全是Levi's的527的那种微喇修身型的,不能长一分也不能短一分的,颜色还得是合意的;鞋子最好都是靴子,还得是皮底皮面儿的,最好还是纯手工的,鞋底能看到是明线匝的,还得有点跟儿的,不然他足弓太高走路一多还不行的。总之吧,在穿衣方面他是比我一个女人家还精心十倍百倍的,我反而从来都是随随便便大大咧咧的。所以我是从不敢轻易私自随便给他买衣服的,偶尔买几次能被他相中,那就跟中了大奖似的难得了。

光是外在的着装要求就到如此地步,更别说是头发了。我的家夫也不喜欢去外边理发,他说这不是钱的事,而是外边理发的人不上心,不把人的头发当人头发,可能职业性地当长着毛发的冬瓜也未可知,总之是随便理理收了钱就算完了,所以结果总是无法令他十分完全满意。于是在他发型两极分化的两个时期,我便成了其被指定的第一顺位理发助理。这分化的两极就是一种是长发,很长很长,得有25-30厘米长了吧;另一种就是寸头,很短很短,也就3-9毫米吧。他头发不长不短的时期我也是帮不上忙的,他也只能自己去外边理了。

家夫头发最长的时期,可能是两年前吧,那会他正在致力于他的音乐和乐队,而留长发似乎是弄乐队的专利一样。我一想也是啊,长发飘飘的,很方便在舞台上适时地抖一抖擞、甩一甩头、增一增气氛啊。而且不光是玩音乐的,各种行为和非行为类的艺术家们似乎也对这种发型情有独钟。那会我倒是很羡慕他,在现今的社会,男人可以留一头长发,虽然只是很少数人吧,但也是会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可同样是在现今社会,我一直想弄个寸头就不太现实也不太好实现了。所以我一直鼓励他留长发,就像是在帮我完成一个心愿一样。甚至有一个时期他的头发比我当时的还长,那时我就特别喜欢看他把散着的长头发揶到耳朵后边的样子,还不能是刚洗过的,最好是得一两天没洗过的稍稍出了点油的,然后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来,他不说话的时候,他独自盘着腿坐在床上练琴的时候,就显得倍儿文静,倍儿文艺,倍儿打我心里来。可问题也是有的,不能让头发无休止地长下去,长到一定程度,也是得修剪的,特别是在大夏天的时候。

听说要在家里理发,我公公婆婆一致反对,特别是我那老公爹,直给我使眼色、偷偷朝我摆手,他的意思我最明了不过,潜台词是:“这孩子是个多难伺候的主儿你还不知道,你还敢给他理发?”我也冲我的老公爹笑着挤了挤眼,意思是:“您就请好吧,放心吧啊!”

第一次剪,家夫说要不要先让他把头发扎个辫儿,然后我从后面一剪子下去,稍微剪短点就行,齐齐的就行。我说那可不行,后边的马尾齐齐的会显得很傻傻的,还是散开来稍微有些层次的好——这时我发现我之前给姥姥理发的从业经验发挥了作用。于是我们在浴室举行了这场理发仪式,而且从此后都是在这里进行的,关键是他头发多些,头发渣子也多,在屋子里会弄得哪儿哪儿都是,而在浴室到时用水一冲就省事许多。我也让家夫坐在一个凳子上,给他披上专业的理发店用的遮布,用专门的一套理发店专用的剪子开始进行起微修工作——看来家里早就有自己理发的传统,各类理发用品是一应俱全。我素来是知道家夫的精细挑剔的风格的,所以剪起来更是分外小心,屏息凝视,专心致志,竖着用剪刀的尖端一点一点剪起来。

这么折腾了得有半个多小时,我累得眼睛直发花,持剪刀的手也酸了,总算是剪得差不多了,家夫的长发整体短了有1厘米吧,这就足够了。但效果其实还是有点齐,就是接近傻齐傻齐那种,毕竟我还是非专业的,根本不会分层次,更不会剪出什么型儿来。我给了他一个小圆镜让他对着大镜子看效果,没想到他倒很满意,说这就很好,没问题了。我当时就松了一口气,立马如释重负了一般。

家夫长头发时期我帮他理发的次数不多,我印象里只有这一二次,还是他变短发后我上手的次数多些。头发长到他人生头发长度的峰值后的数月,家夫终于还是决定把头发剪了,据他说长头发还是太不方便太费事了,他也想轻省轻省了。于是某天,他就自己跑到浴室,对着镜子先用剪子把一头长发毫无规律、毫无留恋的嘁哧咔嚓给剪了凌凌乱乱的一地,然后拿起家里的老电推子,推起剩下的杂乱无章的头发来。只是推到脑后他看不见的地方时,是叫我帮忙给继续进行的。这之后,他的外在形象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成了一个正经的圆寸头。虽然没什么文艺中年范儿了,看上去却清爽利索了许多。这之后我又养成了一个胡撸他圆脑袋的习惯,头发虽短,却也不扎手,还怪解痒痒的。有时把他胡撸急了,就跟我抗议,乜斜着眼质问我:“你是不是找到作践花花时的乐趣了?”注:花花是我家原来养的狗。

只是那把老电推子年代太久远不好使了,后来我给他买了一把轻便的新电推子,还配有卡尺,可以将头发长度推成从3毫米到1.2厘米不等。“欲先攻其事必先利其器”么,有了这把利器之后,家夫就推头成瘾了,一星期至少推一次,多是选择6毫米的长度;从此他就一直保持这个发型不变了。我的主要工作还是协助他处理他后边看不见的部分。虽然偶尔也有失手剃秃一小块的时候,当然是不加卡尺的情况下,但都不明显;虽然也难逃家夫的法眼,好在他也没说什么,他知道只有我一人肯帮他,如果把我给得罪了,倒霉的还是他自己,哈哈哈。

别说是我了,就是家夫他自己也有失手的时候。有一次我下班往家走的路上,离家不远时,看到对面晃过来一个大秃瓢儿,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家夫。原来他那天没什么事就出来半路迎我。其实也不是光头了,就是最短的3毫米,但看上去也白晃晃的。我说,“你怎么弄这么短啊,跟刚从里边出来的似的。”他傻笑着说,“还说呢,我推的时候忘记把卡尺调到6了,直接上来就推下一大层去,也这只能这样了。”

给家人理发的回忆和琐事就是这样了。我仿佛感觉不远的将来,随着我的理发手艺越来越娴熟了,我就可以接着给我老妈和公公婆婆理发了,他们也和我姥姥一样是短发;我就可以给我老爸推头了,他也和我家夫一样是寸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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