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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365(10月31日):#过午不食100天#Day17周末小跑

(2015-10-31 22:33:44)
标签:

365

过午不食100天

分类: 日记
月的最后一天,是个周六,天气晴好,温度不低。今天我自然醒时,是早上的六点三十分。之后我像平常上班一样,喝水,洗漱,做饭,吃饭,带好手机和耳机,下楼溜弯。今天又去了颐和园,早上七点多时人并不算太多,这个点儿来的基本都是为了锻炼身体的。我也不知道抽了哪根筋了,走着走着,居然跑起步来了。边小跑,边拍照,边快走,所以也不能算是纯跑步。但整条西堤我基本是一气儿小跑下来的,所以跑完停下之后,汗流如注。也不新鲜,谁穿着卫衣外面还套一皮夹克跑完步能不汗如雨下呢。


304@365(10月31日):#过午不食100天#Day17周末小跑


跑完之后,我才头一次意识到,跑步真舒服啊,怪不得这么多人都迷恋跑步啊。虽然你在跑着的时候,呼吸有些急促,嗓子有些干涩,脖子像被人用一根绳子半松不紧地勒着,心脏也突突地跳着,但是,当你的双脚可以一直持续地保持有一瞬间是同时离开地面的运动,就是在证明你一直在尽力挣脱着地心引力的同时也克服着自身的重力。你总是希望自己跑得越远越好,跑得越得心应手越好。

可能是因为真的轻了几斤的缘故,我这次小跑时就觉得浑身轻松,所以也容易发现跑步的乐趣了,没那么费劲了,当然就没那么痛苦了。小跑下来之后,身体似乎变得更加轻盈了,我不确定是不是呼吸没调整好以致轻微缺氧导致的,总之整个人感觉轻飘飘的,走路的速度也大大加快,而且随时可以准备回到奔跑的状态中。

下午的时候,我继续找一个小时的时间出去溜弯,想围着家附近那个公园快走三圈,每圈1.5公里,三圈下来正好是4.5公里。结果当我走完第一圈时,第二圈毫不犹豫地换了音乐,也把自己调到跑步档位,因为我感觉相对于跑步来说,快走实在太没劲了,太不给力了,太没意思了。就像喝惯了可乐的人你让他喝白水他能不难受么。这回这完整的一圈我跑下来了,第三圈我又恢复了快走,因为我又穿的是上午那身行头……穿个皮夹克跑步是不是很奇怪啊。

其实去年夏秋时节,我也曾经尝试跑步,比如我有两次是围着这个公园连续完整地跑完三圈的。但后果是,腿疼了一个星期,然后放弃。那时我也许把跑步当成了自己的一个任务,既是任务,就意味着责任和负担,所以效果反而不好,反而不容易坚持下来。这次不同的是,我是把跑步当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乐趣,来了感觉,在状态里,想跑的时候,就跑呗,多简单。简单的事情,就容易让人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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