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客”是指在网络出版和发表文章,其在中国的流行,即博客文化为大众所认识和熟知,木子美、芙蓉姐姐等网络红人,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人们对她们颇多争议,但“博客”的确在迅速普及。
据有关资料,2002年博客首次被引入中国的时候,博客的数量不足1万个,2003年底则达到了20万,2004年底约200万个,到了2005年底则升至1600万个。而去年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2007年中国博客市场调查报告》,其中显示中国博客作者数量已达4698.2万人,拥有博客空间7282.2万个,平均每人1.55个。
随着数量的增加,涉及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安全等问题也呈现几何倍数上升,与此相适应、主张立法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所以,有人在网上刊发了《博客道德规范倡议书》,明确指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博客都应认识到,我们是在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发表我们的文字。因此,我们必须对我们的读者和社会承担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循应有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一个普通的互联网用户,只要通过简单的用户注册,每天发表一些自己创作的文字,就可以成了一名博客,如此简单就可以拥有了话语权,这是时代和技术进步给人们带来的好处。博客让民众充分展示自己,充分交流信息,有人甚至大胆预测未来新闻的主要载体就是博客。但与此同时,博客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不仅污言横行,人身攻击亦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加强博客管理,而要管好博客,首先要对博客作准确定位。
报载,全球著名技术博客Kathy
Sierra遭到了死亡恐吓和性侵犯威胁而停止写作。对此,Web2.0先驱蒂姆·奥莱利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提出应创建一整套规则,目标是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讨论环境。奥莱利在一篇旨在宣传博客行为准则的文章中称:“从本质上讲,文明就是我们签署的共同协议,它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我们应当确保通过博客创建的文明能让人引以为傲。”
《北京青年报》2008年2月16日报道了国际奥委会在希腊雅典召开的执委会上,公布了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的相关条款,为运动员想在奥运会期间开博客,制订了“规矩”,其中特别强调博客的内容应符合奥林匹克精神中“品味高雅”的原则。
博客是自由的,但应该是建立在道德和法律基础上的自由;博客是开放的,但应该是诚实公正,力戒侵犯他人权利;博客是平等的,那就应该互相尊重,力戒人身攻击、恶意诽谤;博客是共享的,那就应该尊重他人智力成果,力戒侵犯知识产权。就像一位IT业的资深人士指出的那样,博客世界的道德规范和自律自爱,将是博客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在读者面前塑造博客世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
如此看来,是到了为博客制定游戏规则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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