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盲人为何会误入机动车道
(2024-09-25 11:07:45)王学进:盲人为何会误入机动车道
这几日,一则与宁波有关的视频,成为各大平台的“爆款”。视频显示,9月20日下午,一名盲人女士误入鄞州区日丽中路和天童南路交叉路口的快车道,正当她在车流中手足无措时,一位私家车主和一位外卖小哥及时出现,将她扶离了危险的机动车道。(9月25日《宁波晚报》)
记者调查得知,这位私家车主叫陈伟杰,是一位律师;外卖小哥叫胡小富,来自江西。据悉,美团外卖已为胡小富申请到了“先锋骑手”荣誉称号和现金奖励,奖励他在关键时刻及时伸出援手的行为。在得知爆红后,两人都表现得很谦虚,低调,认为此举乃是下意识的反应,言下之意是,换得别人也会这么做。
可在他们看来一桩平凡的善举怎么就赢得了众多网友的盛赞呢?这与被帮扶的人是盲人有关。盲人是弱势群体,又处在危机四伏的快车道上,随时有生命危险,两位好心人的及时出手,化解了这次危机。他们理应获得赞扬。在一片赞扬声中,笔者忽然想到了一个更现实的问题:这位盲人女士怎么会误入快车道?
盲人出行一般都会选择走盲道,即便偏离了盲道,也不会偏离人行道,极少会误入快车道的。建议交警查看一下她的行走路线,是哪段盲道出现了问题,是被占用还是铺设不合理?我注意到,这些年,民生e点通上有大量反映盲道被占用的帖子。去年8月21日,网友“忧国忧民一小哥”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发帖反映,海曙区联丰路(新庄路至前塘河段)人行道上存在严重的脏乱差问题,一些商铺装修后侵占了人行道和盲道,有些盲道甚至被水泥覆盖。网友的反映与笔者的日常观察高度吻合。诚如小e调查发现:盲道占用现象有点普遍。
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于2001年联合发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2012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适应残疾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试问,在城市建设中,我们是否严格按照上述规范做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建好后,是否存在盲道成“忙道”的情况?
人说“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种美好,应该关乎城市中的每一个人,既关系健全人的感受,也关系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感受。让广大残疾人都能安全出行是衡量一个社会、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的标尺。如宁波这样的文明城市,更应该关注残疾人的出行安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大盲道沦为“忙道”的整治力度,为残疾人出行、融入社会提供安全便捷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