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小区里开“民宿”:板子给打在谁身上
(2024-05-23 11:13:52)王学进:小区里开“民宿”:板子给打在谁身上
最近,住在宁波融创东悦府的业主心情有点糟,他们发现小区出现了不少民宿,还有很多陌生人进出。记者调查得知,该小区民宿可以入住的人员最多达到8人,每晚的价格也不低,将近700元。不过,目前这些房源已经不可预定,处于下架状态。(5月22日中国宁波网)
小区里开民宿,亏他们想得出。可能是接到小区居民的投诉多了,物业出面干涉,不让开了。但此事尚不能划句号,还有几处关节需要追究。咱先来追究最重要的一处关节,即违法在小区里开民宿是谁的责任,板子给打在谁身上。
首先得搞清谁是民宿老板?据物业经理掌握的情况,这些房屋都是业主出租的,二房东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改造成民宿对外营业的。原来老板是二房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居民区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住改商”非法,问题是上述案例暴露出的问题是,改造者不是业主,而是二房东。故这条规定似乎既不适用于业主,也不适用于二房东。因为业主不知情,不知者不为罪。岂止如此,自家住房被私自改造成民宿,破坏了原来的结构,事实上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可以提出诉讼,要求赔偿。二房东不是房屋所有人,他们可以找借口规避上述规定。
上述规定只针对正常情况,如转租给一人或一户,但我们看到的多是这种情况:二房东在没征得房东同意(更多的是背着房东)的情况下,私自将承租房改建成群租房用来谋利,显然,这属于非法转租,不符合法律规定。该怎么杜绝此类现象?
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24/05/22/0305880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