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必须严惩填湖增地的违法行为
“傍晚时分天色渐暗,有师傅拉着手推车满载建筑废弃物,匆匆倒入东钱湖。”近日,网友“gongyiren”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14日,记者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此乃“恋家·湖畔”民宿方所为,经初步测算,民宿方占据了6~9平方米的湖泊面积,他们已联合东钱湖经济旅游与湖区发展局湖区管理科,督促民宿方整改,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15日《宁波日报》)
真够胆大妄为的。从选择傍晚时分倾倒建筑废弃物填湖增地中可知,民宿方是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不当为的,但为了多占据6~9平方米的湖泊面积,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原本想着,只需生米煮成熟饭,在多填出来的地块上面放置一些花盆,造成既成事实,就可以瞒天过海,躲过执法部门的检查。
殊不知,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也是很有正义感的,民宿方的违法行为瞒得了湖区管理部门,但瞒不了网民的眼睛。在人人都手持麦克风的当下,只消你做下违法行为,无论是白天还是傍晚,一旦被懂法、有正义感的网友抓住,就会立即被曝光或者反映到管理部门,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幸亏这次民宿方的填湖增地行为发现得及时,执法部门行动迅速,及时阻止了民宿方的违法行为,并做出了要求民宿方督促整改的决定,才不至于造成既成事实,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
至于怎么处罚?执法人员没给出明确意见,只是表示,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一般会给予当事人一定时间整改,并根据其整改情况和造成的实际影响而定。整改是必须的,而且必须整改到位。依我理解,不仅要搬走那几盘花和那快绿地毯,而且要把倾倒在湖底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再对民宿方做出严肃处理。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3年颁布的《宁波市东钱湖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 严禁在东钱湖水域内倾倒渣土、泥浆,侵占、填埋水域,民宿方所为违反了此条禁令,理应受到处罚。怎么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违反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执法部门应该根据民宿方整改情况以及认错悔改态度,对照《办法》规定,对民宿方做出严肃处理,既是给肇事者一个教训,也是为了震慑潜在的违法者。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