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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孩子掉落马路中央引发的法律思考

(2022-08-02 11:14:37)

王学进:孩子掉落马路中央引发的法律思考

 

730日傍晚550分左右,宁波鄞州区通途路福明路路口上演了惊心一幕:一位小女孩从车上掉到了马路中央,幸亏有诸多司机出手救助,孩子得救了。这暖心一幕,被《宁波晚报》制作成15秒视频,得到人民日报客户端首页、人民日报微博、央视新闻客户端首页、新华社抖音快手等平台转发、推送。截至81傍晚记者发稿时,浏览量已超亿次。视频中,“大家一起开车门”这一幕,让网友感叹“真是太暖了”。82日《宁波晚报》)

  透过网友的感叹,笔者想到了另一个严肃的问题:小孩的妈妈在该起事件中该承担什么责任。报道显示,当时,红灯亮起,这名妈妈驾车等待左转,小孩在后排座位处将身体探出车窗此时,左转绿灯亮起,该车辆启动前行,孩子翻出窗外,摔在两个左转车道中间的实线上妈妈并未发现,径直驾车离去。显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妈妈要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这不是一句“疏忽大意”就能打发过去的,而是事关法律的一个大问题。众所周知,儿童乘车存在三大隐患:一是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二是让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是家长抱住儿童乘车这种美其名曰“中国式保护”其实是不科学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个问题,去年61日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为中国预防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使得儿童安全座椅成为儿童乘车出行的必选项。

尽管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实施了一年,但知道上述规定的家长并不多,绝大多数家长包括这位小孩的妈妈,压根没想到在自家车上不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是违法的。如果这位妈妈知道上述规定,在私家车后座配备了儿童安全座椅就不会发生上述惊心一幕。如果不是路过的司机施救及时,小孩遭遇生命危险,妈妈逃脱不了法律的追责。

当然从立法到执法还有一定距离,还需要完善相关细节。虽然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已经入法,但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没有对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和儿童乘车安全制度做出更为细致的规定故如何执法还需要《道路交通安全法跟进。去年3月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增加了儿童乘车安全的内容,对禁止儿童乘坐副驾驶和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如对于应当乘坐安全座椅的对象采用了140厘米的身高标准,相较于之前地方立法的年龄标准,更科学、更便于操作。

期望建议稿早日得以通过,加快推动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保护制度的落地实施届时,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也将作为一项法律措施被广大家长熟知和执行,这样,小孩掉出车外的意外事件也将不再上演。最后,建议广大家长以此为戒,尽快在私家车的后座配备儿童安全座椅


 

http://daily.cnnb.com.cn/nbwb/html/2022-08/02/content_1328768.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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