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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BALA的画作侵权案正在检测“两年蝉联全国第一”奖项的成色

(2022-06-16 10:57:12)

王学进:BALA的画作侵权案正在检测两年蝉联全国第一奖项的成色

 

刚刚在宁波网上看到的这两则消息挺有意思:近日宁波独立艺术家BALA与朋友合作办了一个画展,对近期的作品进行集中展览但日前其朋友发现BALA的一幅画作小象(仿作)在鼓楼的一家画廊标价2600元在出售显然BALA被侵权了;16日,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传来好消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的202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宁波在157个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中排名居首,连续两年蝉联全国第一。

把这两个消息放在一起读,是否有点违和感?甚或,有点讽刺意味?既然宁波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蝉联全国第一按理说,宁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了,怎么还会出现如此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这不是给相关行政单位打脸吗?

其实这个奖项传递的是这个意思,即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行动迅速、效率很高,而不是说宁波就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了。报道举了两个例子,说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两起知识产权纠纷案时行动快捷,在短时间内就办结了。有统计数据为证2021年至今,全市共受理线下专利行政裁决案件126件,案件办理周期平均为71天,比上年时限缩短30%多,案件主动调查取证率90%以上;受理线上电商专利纠纷案件2025件,平均办理周期14天,办案速度全国领先。

明白了吗?宁波就是凭办案速度、效率连续两年蝉联全国第一。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采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重的“双轨制”保护模式。所谓行政保护是指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履行职责,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两者都是凭借国家公权力给予知识产权强制性的保护,但两者也不同:行政保护更多的是一种基于行政职权而主动采取的措施更讲求效率司法保护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比较被动,诉讼周期长。

回到BALA的侵权案,在侵权事实清楚,侵权人也可查实的情况下,画家应该采取相关手段维权。对此,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志清给出了专业意见先通过公证处陪同以购买人身份购买侵权画,并取得发票。购买时可以咨询采购数量多少?能否订购?公证处届时出具公证书。然后,可以先发律师函告知其侵犯著作权,要求赔偿并承诺。如果对方不理睬就起诉。

 按韩律师的意见,该案最终还是要诉诸司法保护,那其中的周折不必说,光是一年半载甚至更长的诉讼周期,就难以让人接受。对BALA这样的独立艺术家来说,她要靠创作为生,耗不起这个时间。所以,我的意见是,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应该主动介入此案,并发扬传统,迅速高效地办结此案,对侵权人做出相应的处罚,挽回被侵权人的损失,同时,用这一典型案例再次证明该局连续两年蝉联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全国第一并非浪得虚名,这样,也能给那些潜在的侵权者以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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