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一颗臭豆腐罚款43万元宜慎重
(2016-11-07 17:16:20)王学进:一颗臭豆腐罚款43万元宜慎重
喜欢臭豆腐的绍兴人,鲜有不知道“王老汉”臭豆腐的,但最近的“王老汉”却摊上了大事儿:今年3月份,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灵芝分所在排查摸底辖区小作坊时,发现赵宝贤用来制作“王老汉”臭豆腐的加工点没有生产许可证,于是根据有关法规,今年9月份被告知可能被没收近9万元,罚款43万余元。赵老板不服。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就此专门举行听证会,给“王老汉”负责人赵宝贤一次申辩的机会。(10月26日、11月1日《绍兴日报》)
根据2015年7月起执行的《浙江省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和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能说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于法无据。问题是,执法部门在“量刑”时有点机械照搬法律条文,对实情欠缺考量,“王老汉”喊冤情有可原。
具体而言,此次执法存在以下瑕疵:一是选择性执法。绍兴有那么多家无证经营的臭豆腐小作坊和摊贩,为什么只处罚“王老汉”一家?二是处罚偏重。罚没相加52万元,这搁在任何一家做小本生意的店主头上都承受不起;三是处罚前为什么不先责令其改正,用赵老板的话说,“既然必须要办证,这些年怎么都没有部门来督促引导让我尽快办证?”
而且“王老汉”也不是三证全无,除了没有生产许可证,他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不能说他是无证经营。他之所以没生产许可证,还在于绍兴的臭豆腐没有行业标准,不容易办理生产许可证。他不是不想办,而是办不来。08年时他就和姐夫王老汉跑过几个部门,结果都因政策有变没办成。可见,造成如今这个局面,责任不全在“王老汉”独家,职能部门也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