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教师不能充当无意义的“看客”
(2013-12-18 08:04:26)王学进:教师不能充当无意义的“看客”
指责施暴教师意义不大,因为校方指称其是代课教师,说解聘就解聘了。现在流行“协”字,涉事者一旦被单位指称为“协警”、“协管员”,仿佛就能让其所属单位免于道德谴责得以卸责似的。我不清楚南塘桥小学是否从中得到启发,在涉事教师头上加个“代”字,意在逃避舆论围剿。就算真是代课教师吧,该校领导和教师依然难逃舆论谴责。
任何“示众”场合,都必然有“看客”存在。很遗憾,当小敏两次被班主任周老师捆绑起来“示众”时,竟然没受到领导和老师的阻止。第一次“捆绑示众”发生在教室门外,时间长达6小时,在这样的场所和这么长的时间内,不可能没老师和领导看到,但没人阻止,甚至连报告都没有。第二次“捆绑示众”则是发生在做操时,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时间长达20分钟,且在零下1度的严寒环境中,仍然没任何一位领导和教师出面阻止。这太令人震惊和不可思议了!
周老师捆绑一位年近8岁的孩子已然不对,将其捆绑起来“示众”更是大错特错。借“示众”来达到震慑其他人众的惩罚方式极其野蛮,为文明社会所不容。继1984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发出通知“执行死刑不准游街示众”后,1986年7月24日,两高等再次发出《关于执行死刑严禁游街示众的通知》,可见,即便是罪犯也享有不受侮辱的人格权,何况是小学生。显然,“捆绑示众”的行为不仅有违师德,而且还涉嫌违反《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作为知法守法的校领导和教师没理由不加以阻止。
这些年耳闻目睹“看客”的新闻太多了,不知不觉间已患上了麻痹症,自己也快成为“看客”的“看客”了。但当看了上述新闻,获悉连教育工作者都成了“看客”后,不由悚然警觉,这太危险了!
我知道,中国自古以来不缺少“看客”,对此,鲁迅先生感触尤深。他不只一次在作品中揭露过“看客”的丑态,最著名的见诸《药》中的一段描写:“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先生特别痛心于“看客”的麻木,写道,“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即恐惧颤抖),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并且给出了这样的结论,“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我不知道,当校园里发生“捆绑示众”的好戏时,在场的校领导和教师的反映如何,是伸长了颈项呢,还是“显得觳觫”,不得而知,总之,是充当了一群无意义的“看客”。
我可以容忍其他人众成为“看客”,唯独见不得教育工作者沦为“看客”。这太悲哀了。面对同行“捆绑示众”的不义行为,教师视若无睹,无动于衷,这样的“榜样”效应胜过无数的说教,它直观地诉诸学生:老师有权对学生施暴,而且在场的人可以袖手旁观,充当“看客”。这样,难免会让学生形成错误的价值观:老师将学生“捆绑示众”无错,做“看客”也无错。试想,在这些“看客”老师言传身教下长大的学生能成为有担当、明是非、敢作敢为的现代公民吗?
如此说来,此事不仅给小敏造成了心理阴影,也给在场的所有学生造成了负面影响,为此,校方应该代表全体教师向全校学生致歉并作出深刻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