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精确到几分几秒的恐怖校规当废
6月1日晚,云南陆良县一中在校内张贴了两张处分布告,分别对高一学生闵汝舟和高三学生马晨星处以开除处分,缘由是两人于6月1日18时17分10秒和2013年6月1日18时19分57秒,在教学楼“吹泡泡”和“向下扔纸飞机”。学校认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给学校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后在县教育局的干预下,处分决定已被责令撤销。(6月4日《南方都市报》)
吹个肥皂泡,扔只纸飞机,居然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也太耸人听闻了吧?难不成该校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是纸糊的,比肥皂泡还要容易破?
不过从教育局公布的调查结果看,上述说法不能说全不着调。调查结果显示,两同学的戏耍引起众多学生在楼道围观、起哄,校方因此担心会引发拥挤踩踏事故。但我要反问一句:“吹泡泡”、“扔纸飞机”之类小孩子玩家家的游戏何以会吸引众多学生围观、起哄。答案是,同学的校园生活实在太单调了,他们除了上课、作业、考试,几无娱乐活动,精神极端压抑,内心极为空虚,因而同学的一些小游戏都能激起他们极大的好奇心。
由此反证,该校平时对学生的管控之严。事发当天是周六,而且还是在晚自修之前,这个时间段应该说是学校管控最宽松的时候,但校方居然能分文不差认定两人的违纪时间,真是神了。这个数据应该是从监控录像查到的吧?也就是说,学生的一举一动都有无处不在的监控录像“盯”着,学生进校后就得像林黛玉那样不可多走一步路,不可多说一句话。
而校方之所以要在处分布告中刻意表明他们的犯错时间,意图不外乎两点,一是昭告违规学生,你们所犯错误铁证如生,不容抵赖;二是威慑其他学生,不要心存幻想,你们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都不能违反校纪校规,否则就得受处分。事情的恐怖之处就在于此。
我不想用某某某主义来形容校方管控之严酷,只是想正告一句:从高压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学生不可能拥有独立人格、自由意志和创造能力,因为他们的童年梦想早早被扼杀了,长大后连梦都不会做了,所以他们只能成为考试机器和惟命是从的奴隶。
陆良县教育局的处理意见是对的,该校必须就此事件做出书面检查。同时,我希望教育局督促该校整改《陆良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删除侵害学生权益的有关规定。同时,我更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学进行一次校规大检查,大整治,因为当下校规“违规”甚至违法的乱象实在太严重了。
有网友收集汇总另类校规,多达20余条。有的规定学生不准看湖南卫视,建议看央视;有的规定上课必须背书包;有的规定冲凉时要穿上内裤,甚至有规定学生长胖一斤罚款50元;有小学规定下课不准在走廊里说话;更有北京一所小学规定,当众放屁,罚款5元,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千万别对这类稀奇古怪的校规一笑置之,而是要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宪法》进行法理审定,找出其中违规违法的条款,予以清除。然后,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在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老师意见基础上,再咨询有关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意见,制定合理合法的校规,以确保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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