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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法律礼包:最高法送给儿童最好的六一礼物

(2013-05-31 08:44:53)

王学进:法律礼包:最高法送给儿童最好的六一礼物

 

5月30日,媒体公布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消息: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实际中,又有多少孩子被伤害,人们不得而知。这一消息犹如皮鞭狠狠地抽打着国人的心。(5月30日《华商报》等)

如此高发的校园性侵害案中外罕见。据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教师性侵害学生案件的隐案率是1:7,如果有一起性侵案暴露出来,背后会有7起不被人所知。”照此推算,这个五月,在各地学校,至少有56起性侵害案发生,一年算下来又不知凡几。我庆幸,生了个儿子,如生个女孩,我还会放心将孩子送到学校去吗?从网友的感叹中可知,这已成了当下众多家长共同的心病。

不可思议的是,时至今日,教育部和中国妇联一直没发声,既未表态,也未道歉,反倒是女权人士叶海燕也就是著名网友流氓燕近日举了一块标语牌,上面写着: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以一种卑微的自虐方式表达了强烈的民间诉求。从微博中获悉,港澳和内地一些大学教授已上书教育部和妇联,呼吁两部委要尽快对校园性侵案亮剑。

所幸的是,最高法于近日公布了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已被执行死刑一案。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表态说,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真是大快人心!

此案例虽不同于英美等国具有法律效力、能作为审判依据的“判例”,但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说,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是指导各级法院审判的一种方式,代表了最高法的观点和立场,其评判对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标准。同时,也必定会给那些心怀不轨的教师中的败类起到震慑作用。

校园性侵害案为何呈井喷之势?关键原因是惩罚不严。从已知的一些校园性侵害案审判结果看,大多量刑偏轻。没参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犯有强奸幼女罪的罪犯处以最高刑罚: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高法此次对鲍某某处以死刑,就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即对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和奸淫幼女多人的罪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上限标准予以严惩。乱世用重典,非如此,无法遏制日益高发的校园性侵案。

六一快到了。今年六一给孩子们送什么礼物?糖果、书包还是布娃娃?我认为,没有比最高法送上的法律礼包更好的了。要让家长放心地把孩子送到学校,让孩子们安全地在校园里学习生活,就必须斩断禽兽校长和教师伸向幼童的罪恶黑手,换言之,要用严刑峻法为孩子们筑起一道法律防线。对没有自保能力的孩子来说,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六一礼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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