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没花政府一分钱”的说法违背宪政常识
11日媒体曝光了济南市“耗资40亿元”建造“全世界仅次于五角大楼的第二大单体建筑的政府大楼(龙奥大厦)”后,引发各方关注。就此,济南一位政府官员辩称,龙奥大厦属当地政府为集中办公而计划的工程之一,通过房产置换而来,没有花政府一分钱。(12月12日东方网)
现如今,“没花政府一分钱”已成了很多地方政府回应豪华办公楼的万能借口,有此理由,好像就能为建豪华办公楼或其他超规格建筑“正名”似的。如,针对去年4月5日新华社报道的重庆万州将投资10亿元打造“人工大瀑布群”的消息,万州方面答复,政府并未对此进行财政投入;再如早些时候,安徽淮南计划投资3亿元建造一座外形如乒乓球拍的体育宾馆,当地相关部门回应称,建此宾馆大厦,政府不会出钱;前年10月,媒体曝光湖南新晃将斥资50亿建“夜郎古国”景区,面对舆论质疑,当地官方回应称,不花政府一分钱。
持此高论的政府官员糊涂得很可爱,他们连基本的宪政常识都不懂。政府机关不是生产单位,不会生产财富;也不是盈利机构,不会赚钱。政府机关是管理机构,其职责是行使管理功能,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而为了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能,维护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需要全体纳税人通过纳税的形式定时定额地缴纳税金,以支付管理所需的费用和管理人的薪酬。也即是说,政府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这些钱的真正主人是纳税人,政府只是扮演了一个掌管钱袋子的“管家”角色而已。这就是为什么管政府的钱叫“公共财政”的道理,其公共性质决定了政府的钱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美国首席法官马歇尔在论及1819年的“麦古卢查诉马里兰”一案时说:“政府是来自人民并以人民的名义规定和建立起来的……形式上也好,实质上也好,都来自人民。政府的所有权力都是由人民赋予的,并且是直接地为了他们的利益而行使的。这些全体人民的政府,它的所有权力都是由全体人民委任的;它是代表全体人民并为了全体人民而活动而生效的。”其所说的“政府的所有权力”包括了行使公共财政的权力;既然是人民授予政府行使公共财政的权力,政府就要对人民负责,不能滥用权力,要用好每一分纳税人的钱。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民主权原则”或者说宪政原则。
那么,怎样才能保证政府用好纳税人的钱呢?纳税人为了享受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必须让渡部分财产权,向政府纳税,但又不能也不可能亲自监督政府怎样花钱,这就需要通过代议制的方式,委托他们选出的代表来代行他们的监督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这样来的。所谓的人民代表其实就是纳税人代表,他们是代表全体纳税人督促政府依法行使公共财政的权力。无论是政府开征新税,还是制定税收标准;无论是政府预算,还是政府决算,都得通过人大,由人大代表征询选民的意见后经表决方可实施。此之谓“未经同意不得征税”、“无代表不纳税”。
这是理想的宪政状况。但不可否认,现实离这一目标还有差距。由于人大职能尚未到位,各级人大对公共财政的监督大多有名无实,有负纳税人的期望,致使政府想怎么用纳税人的钱就怎么用,有的地方已到了毫无节制的地步。这由隔三差五媒体曝光的各地层出不穷的豪华办公楼为证。当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没有最豪华,只有更豪华。而今连仅次于五角大楼的市政大楼都傲然矗立于齐鲁大地上了,真让人大呼过瘾。
在此,我想质问一句:济南当局耗资40亿建政府大楼事先征求过纳税人的意见吗?有没有经过人大协商表决?如没有,则表明当局缺乏“主权在民”的宪政理念,对人大不够尊重;如有,则不由人联想到:当局当初就是凭借“置换”说,以“不花政府一分钱”的说辞说服了纳税人及其代表。如此,则更能说明济南当局及某些官员缺乏宪政常识,没把纳税人的权益当回事,忘记了“人民主权原则”,急需宪政启蒙。
最后,重申一句:“没花政府一分钱”的说法大错特错。政府的每分钱都来自纳税人,在未经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乱用,此乃铁定的宪政原则,必须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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