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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进:一把伞撑起的时代精神

(2012-03-13 10: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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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一把伞撑起的时代精神

 

   这些天,绍兴市民都在热议“撑伞”的故事。3月7日上午,天雨,一位89岁老人骑车路过胜利东路时突然趴在自行车上去世了,一位名叫蒋晓梅的营业员见状赶紧上前为其撑起伞,并拨打110报警,2分钟后,民警金扬和同事赶到现场,发现老人已逝,在通知死者家属后,加入到了为死者撑伞挡雨的行列,整个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此事经新华网、人民网、浙江在线、腾讯网、凤凰网等上百家网络媒体转发后,感动了省内外数万网民。(3月8日、13日《天天商报》等)

为什么要给穿着雨披趴在自行车上的老人撑伞?蒋晓梅在12日媒体举行的现场直播访谈中透露,当时她并不知道老人已去世,只是看到老人双脚暴露在雨中感觉心痛,遂第一个为老人撑起了伞;民警金扬则说,撑伞时,其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心路历程:第一阶段是急救医生到来前,出于职业要求为其撑伞;第二阶段是医生宣布老人不治后,继续撑伞,更多的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老人家属的安慰。

就像为老人撑伞本身一样朴实无华,几位当事人事后的追溯表述也是那样的诚恳朴实,丝毫没有在媒体面前拔高自己的善行。而且他们均表示,为一个风雨中去世的老人撑伞挡雨是一桩稀松平常的事,换得别人也会这么做。他们不解,何以这样一桩小事情居然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这难道不是自己应该做的吗?

是的,比起救火英雄田思嘉他们来,风雨中为老人撑伞只能说是凡人小事。但这样的凡人小事之所以值得大书特书,盖因为此事体现出了一种超凡的品质,即在人性美的引领下夺破了当下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道德困境。自从06年南京出现了“彭宇案”后,老人倒地要不要扶俨然成了一道道德考题,遗憾的是,从这些年发生的郑州“李凯强案”、天津“许云鹤”案等类似“彭宇案”中发现,扶人者大多没好报,因而国人路遇倒地老人多选择退避。其中最典型的要数小悦悦事件:十几位市民面对被车碾过的小悦悦均不施救。

而蒋晓梅之可贵,就在于她不听旁边好心人的劝告,毅然而然克服了内心的恐惧,为生死不明的老人撑起了第一把伞。正是有了这第一次撑伞义举,接下来就有了第二把、第三把撑起的伞,于是众多市民共同谱写了风雨中的撑伞传奇。

必须指出的是,为趴在自行车上生死不明的老人撑伞,其可能承担的道德风险要远超过扶起倒地的老人。尤其是当120医生确诊老人已去世的情况下,民警和市民还继续为死者撑伞一个多小时,事后还与家属一同护送死者到家里安顿后才离开,这样更有可能遭致家属诬赖,——彭宇正是因为将徐老太送到医院一节成了法官判彭宇败诉的理由:如他没有撞倒老人,何必送老太太去医院呢?可贵的是,蒋晓梅、金扬他们无惧成为“彭宇第二”,勇敢地为死者守护住了尊严,同时也为自己和一座城市守护住了尊严和光荣。

因为有了“彭宇案”,有了小悦悦事件,我们需要重新定义市民精神和时代精神。我们无需将时代精神拔高到多么崇高的道德境地进行阐释,只须将其还原到起码的公民道德予以考量和评价,如同情弱者,乐善好施,见义勇为,尊老爱幼,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见到老人倒地扶一把,眼见小孩在大街上玩耍提醒一句,或者为刚去世的老人撑一把伞,为其守护最后的尊严,如此等等,均应被看做是时代精神的体现。现在,一群为老人撑伞的绍兴市民为我们阐释了全新的时代精神,我们当以他们为榜样,努力践行此种时代精神,去努力建设充满人情美的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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