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合格的乡村诊所与“黑诊所”有何区别
(2011-12-28 11:40:41)
标签:
杂谈 |
王学进:合格的乡村诊所与“黑诊所”有何区别
12月21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丁庄有村民反映:在邻村的毛庄卫生室,一年半时间内有4人在那里因输液死亡。记者调查得知,事故频发的毛庄卫生所并不是一家没有证照的“黑诊所”,这里证照齐全,是一家经过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正规诊所。(12月28日《中国青年报》)
“黑诊所”医死人的新闻多有所闻,可毛庄卫生室是一家资质齐备的合格诊所,照样医死人,而且均是输液死亡事故,死亡率又那么高,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这家合格的乡村诊所到底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从报道看,其法定代表人王安虎是经过培训上岗的,有着20多年的行医经验,有条件取得执业许可证。但结合其行医水平,——动辄就给人输液(第4位死者张忠华只是轻微感冒,王医生也给其输液,导致莫名其妙地死去),及诊所周围满是医疗垃圾的就诊环境,尤其是事发后表现出的那种不负责任的医德分析,王医生实在不配称为一个合格的医生,也难说这是一家合格诊所,简直与司空见惯的“黑诊所”相差无几。
虽然张忠华的死亡日期12月15日,恰好是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2008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15日)的日子,不能说王医生是在逾期后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但这只是书面上的合法,并不能证明其在执业许可期内的行医就不存在问题,——在许可期内的一年里连续因输液不当造成4人死亡难道不足以证明其根本就不具备执业医师的资格吗?可怪的是,就是这样的医生不但能获取执业许可证,而且每年还能通过年审。请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是如何在审批、年检执业许可证的?
为此,我百度了一下,发现各地在审批乡村诊所执业许可证上存在诸多问题。今年7月28日,东方今报记者接到投诉,反映河南临颍县王岗镇梨园张村村民张申杰在邻村一乡村诊所就医后突然死亡,家属对乡村诊所的行医许可证提出质疑。记者调查后发现,这家诊所不但持着逾期旧证在行医,而且将原法定代表人李金升改为了薛广恒。事实上,薛广恒在2010年1月28日才取得执业资格证,却在2009年就拿到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审批过程中也没有任何日期的落款。(8月4日《东方今报》)
审批如此草率,年审更加随便。我在今年6月5日的沧州吧上看到一位乡村医生的帖子,帖子反映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审工作中的诸多问题: 一是村卫生室每年必须向献县卫生监督中心缴纳800元钱的所谓罚款。 二是年年检查,年年缴费,不缴钱就不合格,缴了钱就合格。三是卫生执法人员经常用威胁性语言迫使他们缴费,诸如“你不缴费就是不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会到你这里反复检查。”“我们有权以检查不合格为由让你停业。”“还可以不批准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审……”。就这样,执法人员每年借换证之机,以各种理由向每个诊所开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罚单,然后由卫生院代收取每人800元了事,不交不给换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乡村诊所获得执业许可证要经历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而是自行其是,违法审批,导致诸多人情审批、条子审批甚至权钱交易审批现象,年审和监管制度更是沦为一纸空文,这又如何保证不让“黑诊所”摇身一变成为合格诊所?又如何避免合格诊所再度沦为“黑诊所”?
是到改变目前乡村诊所“黑白不分”现状的时候了。怎么改变?关键是要把好“三关”:一是审批关,二是年审关,三是监管关。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当负起这个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