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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红会的“五年计划”可行吗

(2011-11-02 12:20:26)
标签:

杂谈

王学进:红会的“五年计划”可行吗

 

   111日,红十字总会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中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2011-2015年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在未来五年,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目标是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继续推广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并提出要求,对于学校中的红十字组织要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基本的经费保障。(112日《北京晨报》)

   红会又犯错了。在此郭美美事件激起的红会信任危机尚未平息之际,红会居然确立了上述工作目标,这不是自己找骂吗?难道正如网友所推测的那样,红会真想通过学校来拯救目前的危局,指望学生捐赠弥补所获捐款急剧减少的局面吗?

笔者相信,红会制定上述发展规划的本意并不在此,而是确实想通过推广建立学校红十会组织培养学生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但以我对现有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和运营现状掌握的情况分析,红会确立的“五年计划”不一定实现得了,即便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也很难将好事办好。

   因为与各级红会组织的性质一样,所有学校的红会组织均是官办(即校办)民间慈善组织。根据20023月发布的《关于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规定:会长由校级领导出任,副会长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出任。教师与学生难以进入理事会的核心领导层,因此,学校红会的运作包括发展学生会员、收取会费、发动捐赠及善款支出等,均由校方操纵,这就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突出的有:一是违反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学校发展青少年红十字会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校方往往通过行政手段,在没让学生填写入会申请之前就强制学生缴费入会,招致学生反感。二是每逢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校方发动师生捐款不是通过学校红会,而是直接由校方出面强制师生捐款,在最能够体现红会精神,也最能够对学生进行“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教育的时机,学校红会却缺席了。这就是说,红会失去了在学校存在的意义。三是学校红会的功能单一化,除了要求学生缴纳会费和给受灾地区捐款外,诸如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培养自救互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结合预防艾滋病宣传、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等活动,基本不开展。四是开支情况不透明,包括会费和师生捐赠的善款去向,学校红会理事会大多不公开,这也是学校红会广受诟病之处。

另外,据我所知,学校红会的经费基本上得不到保障。除了很少的会费,学校红会既得不到社会捐助,也少有甚至根本没有校行政拨款,根本无法独立开展慈善活动。

在既不能保证组织独立,又没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要使学校红会按照规章制度开展慈善活动几无可能。尤其是在目前红会面临空前的信任危机当下,推行上述五年计划,必定会招致校内校外的一片反对声。窃以为,在暂没有规范现有学校红会组织和活动程序之前,不必急忙推出上述计划,免遭“红会又把魔爪伸向了学生”之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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