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绊马索”再现乃文明之耻
看过电视剧《三国》关云长兵败麦城一节的观众想必记得那根绊倒赤兔马的绊马索,而今,类似这样的绊马索居然在古城绍兴横空出世了。据8月18日《天天商报》报道,为了治理闯红灯乱象,基层交警动了不少脑筋。17日这天,市交警支队城区执勤大队民警,在市区鲁迅路解放路再度启用了“警戒线”,两名协管员通过拉绳子的方式,在路口制止闯红灯行为的发生。据说效果还不错。
这是一则图片新闻,我看到协警手握一根绳索挡住后面的行人和骑电动车的市民,感觉十分滑稽。这一幕出现在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古城绍兴实在难以让人接受,还以为时光倒错,不知今夕何夕,又回到了蛮荒时代。在红绿灯知识已经成为公民常识的当下,交警再用这么原始的方式阻止市民闯红灯,无论其效果怎么好,都是文明之耻。
想当年,山城新昌首次在西区设置了红绿灯,那时由于人们还不太习惯红绿灯规则,一时间竟成虚设。后来交警不得已在路口拉起绳子强行阻挡行人闯红灯,也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一旦撤了绳子,市民的老毛病又患了。此举因而广受市民质疑,那根颇具纪念意义的绳子也被市民戏称为“绊马索”。从此以后,新昌再也不见“绊马索”。
想不到,时至今日,这样的“绊马索”居然在绍兴再现,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我并不想讽刺想出这一馊点子的民警(他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用心够苦的),只是想提醒一句:希望通过这种物理隔离帮人们养成不闯红灯的好习惯肯定行不通。这是一种笨办法,只能收效于一时,但不能让市民养成不闯红灯的习惯。
在三岁小孩都懂得红绿灯规则的当下,市民们不是不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常识,而是因为人们活得太浮躁,等不起半分钟、一分钟,抑或抱着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你闯我也闯,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闯过去了。说白了,这正是鲁迅所痛批的国民劣根性。“疗救”这样的劣根性,除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予以道德、人性说教外,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法治。
我注意到,最近市区主要路口都设置了警示牌: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罚款20元。这就对了。可以肯定,如果交警严格执行这一罚款制度,用不了多久,就能根除闯红灯的陋习。关键就在是否敢于动真格,也就是说,能否真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此“法治”措施也像前不久开始实施的电动三轮车禁令一样,只是一纸空文,禁与不禁一个样,那还不是将“绊马索”办法推而广之,用绳子绊住市民的“马脚”,不,是人脚,来得实在。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