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一把手”不能以个人好恶决定干部命运
齐景海自2008年5月担任河北魏县县委书记后,明确提出了“德孝治县”的理念。他说:“一个连亲生父母都不孝顺的人,怎能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决不能让不孝敬父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如今在魏县,提拔干部必须有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予考虑。据统计,目前该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8名股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未被重用。(12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最近,全国一些地方,如山西河津市、甘肃金昌市等地相继制定了将孝与不孝作为干部提拔的标准,引发众多褒贬不一的议论。本文不想探讨“以孝治天下”的是与非,而是想围绕齐景海的个人品行和好恶商谈一下拙文标题提出的命题。
从报道中可知,齐书记是一位大孝子,而且也确实是一位能将“老吾老”的私德推广到“人之老”的公德的为民书记。但齐书记将个人成功的从政体验上升到一县的干部任用标准,未免有点做过了头。
且不说应验在齐书记本人身上“以孝治县”的成功个案不具有普适性,——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和安徽阜阳原市长肖作新都是公认的“大孝子”,结果都成了大贪官,自古至今,此类孝子官员成无能官员甚至腐败官员的例子多的是,我只想说的是魏县将“孝”提高到干部任用至高无上的标准,并且还打上了齐书记的个人偏好和行事特点印记,这样极有可能会被人所利用,也就是说,等待提拔的干部就会投其所好,在人前背后装出一副无比孝顺老人的样子,以求博得一个孝子美名。这样,选拔上来的很可能是“假孝子”。
具体到提拔干部必须有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德孝意见证明一节来论,撇开天底下凡是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都指望子女能够做官因而不大可能会出示子女不孝的证明不论,就冲县委书记自己是个大孝子且又将孝作为提拔干部的高标准这点,我相信,魏县的老人们都会给拟提拔的子女开德孝意见证明,即使他们不愿给不那么孝顺的子女开,子女也一定会对老人晓以利害,讲明齐书记的好恶,动员大人开,然后承诺,今后一定会好好孝顺老人。
在县委书记权力独大的今天,书记的任何个人好恶包括兴趣爱好都可能被人利用,如有的书记好色,有的贪财,有的爱好字画或者玩高尔夫等等,这些个人好恶一旦显露在外,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就能趁隙而入,投其所好,用送美女、金钱、字画等给书记的方式以售其奸。所以说,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选拔干部必须要按照既定的、全面的、客观的标准进行,尽量要避免以一把手的个人好恶作为用人的依据。这就像一把手不能因为自己歌唱得好、球打得好因而就把歌技、球技当作干部任用标准来制定一样的道理。
当然,我不是说领导干部不能有自己的好恶和兴趣爱好,而是说作为执掌公权者,在履行公务中尤其是在决定干部命运等敏感问题上,严格控制个人意志、适当牺牲自己的偏好、不唯自己的价值标准为是不仅应该而且必须,不然就难以避免用人当中的人治倾向。所以说,还是应该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全面、公正、客观地来选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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