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被上海建交委两度“点名”的佳艺缘何能频频中标
随着调查的深入,上海“11·15”火灾惨案的内情逐渐显露。其中最为人关注的是施工方上海佳艺及其法人的有关情况。最新披露的消息是,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记录中,上海佳艺因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问题于06年和08年被两度“点名”,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自07年6月至10年9月,上海佳艺在静安区政府对外招标的装修工程中中标共36项,合同总金额为2800多万元。(11月18日中国网)
这就是说,上海建交委对其无可奈何,即使两度通报“点名”,并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它照样能在静安区对外招标的装修工程中频频中标,丝毫不受影响。两度“点名”,均是因为安全生产不达标,可见,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意识及能力一向来成问题;而且尽管两度“点名”,公司负责人竟然不为所动,四年来居然没对安全生产的环节进行有效的整改,致使出现因层层转包、安全监管失位导致“11·15”惨案。
尤其诡异的是,在静安区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中,上海佳艺于2006、2007年两度获得“静安区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称号。公司负责人黄佩信近期还获得世博建筑整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注意到了吗?该两项荣誉都不是来自安全生产的评比,且授予方均是政府部门。其中,06年,07年两度获得的荣誉称号都是静安区政府颁布的。如果了解该公司与静安区的关系,对此就不会大惊小怪了。原来上海佳艺的母公司静安建总,是一家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资5000万全资持股的国企,股权结构显示,后者是前者的全资子公司。有这层关系,该公司荣膺上述称号还不是探囊取物。
一边受到政府表彰,一边受到职能部门通报“点名”,让公众相信哪一边?我宁愿相信上海建交委的“点名”,凭上海佳艺与静安区的铁杆关系,建交委既然敢两度点它的名,并扣除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足见该公司确实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这已由“11·15”惨案得到证明。对这样一家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静安区政府不但不责令其整改,反而授予其“立功竞赛优秀公司”称号,其用意昭然若揭,即让其参与各类工程的竞标并让其顺利中标。
由此公众不能不怀疑公司老总黄佩信与静安区政府领导的关系。这两天,一则来自《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微博上的消息已传得沸沸扬扬,博主称,黄佩信是静安区区长张仁良的夫人。此说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不管怎样,从上述分析中可知,黄与静安区政府的关系确实不一般。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已经表态,事故调查组要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此刻,公众最关心的就是黄的身份及与静安区政府领导的关系,急切希望调查组给公众一个交代。
假如罗副主编所说属实,则调查组不仅应将该案当作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来处理,更应将其当作一起权力寻租的官场腐败案来追究。果如此,我们希望调查组能将其当作一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当今权力与财富结盟、官场与企业合谋的不良社会生态,从整治腐败入手狠抓安全生产,否则,单靠几次突击检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概言之,腐败不除,安全生产就无法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也就没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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