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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盗割高压线之死折射民工“第二代”“权利贫困”

(2008-11-23 12: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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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少年盗割高压线之死折射民工“第二代”“权利贫困”

 

    21日晚,在宁波江北区庄桥街道舒家村发生了一桩惨剧:一位年仅15岁的来自贵州大方镇大水乡良井村的刘姓少年,爬上20米高的电线杆,在用菜刀切割万伏高压线时,突然被电击中,头盖骨和左手臂瞬间脱落到地面,剩余肢体则烧焦挂在电线杆上。据另外两位望风的青年说,他们之前已盗过一次电线而少年切断的那段10米长的电线,卖给收废品也不过10多元。(11月23日《现代金报》) 

    即使菜刀柄是木头做成的,在万伏高压线面前也根本不堪一击,这只要略懂得一点初中物理知识的人,都不会做出这等傻事;高压线属于国家财产,私自盗割是犯法的,为了区区10来元钱去冒坐牢的危险,任何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都不会去做。由此可知,该少年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何等贫乏,估计他没正儿八经接受过学校教育。

    如他们这样的人,我们一般称之为民工“第二代”,他们很早就随打工的父母远离故乡,漂泊他乡。脱离了生养他们的故土后,他们在当地的受教育权也就失去了,至于在他乡能否享有受教育权,那也是个未知数。受制于城乡二元分割制度,随父母进城的他们很难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权。运气好的,在交了高额赞助费后,能到公办学校就读,稍差一点的是,能到民工子弟学校就读,但都或多或少要遭受城里人的歧视。更多的则脱离学校,游走在城市边缘,成为一群城市游民,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分子。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不是农民,因为从生下来就远离了农村,一天也没干过农活;也算不得城里人,因为他们在城市没有住房,没有户口,也没有固定工作。他们是一群无根的人,既游离于农村社会体系之外,也游离于城市社会体系之外。目前,国内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差不多有1亿。据统计,民工第二代子女占其中的5%到7%之间,如果放任这一庞大群体不断被城市“边缘化”,任其成为“权利贫困”的一代,则不仅对他们本身不公,也会危及社会安全。这由近年来民工第二代犯罪的比重正逐步增加的事实可资为证

     如果有书读,有工可做,或者享有各类社会保障,这三位嫌犯就不至于走到这一步。所以说,造成刘姓少年之死的悲剧警示人们,正是民工第二代权利贫困,促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目前而言,解决之道除了进一步完善民工子弟就学渠道和措施外,还应该根除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社会不公,摒弃管理上防范式戒备式等惯常模式,甚至一味排斥和歧视的政策,制定适合民工第二代的社会保障机制,以此来保障城市第二代农民工的求学、生存和发展权利

http://paper.lifeningbo.com.cn/html/2008-11/23/content_661356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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