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以拒为灾区捐款名义辞退员工的先例不能开
6月2日,青岛中豪外国语学校办公楼前的一面墙上出现了一张决定书,内容为赵坤明副校长在学校组织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时,明确表示没有钱,拒绝捐款,在学校引起了很坏的影响,“作为学校的副校长,职务高,收入也比普通员工高很多,可是在关键的时刻却做出了很坏的示范作用”,并另外说了一些赵某近期表现很差等内容,“学校校委会经过综合考虑,一致决定,正式辞退赵副校长”,决定书明确声明,赵坤明是中豪学校建校以来被辞退的第一位员工。落款处赫然盖着学校的公章。(6月12日《法制日报》)
当此之时,以拒为灾区捐款名义遭辞退,对于当事人赵副校长而言,其压力可想而知。这样的辞退决定对当事人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此后,赵副校长不仅难以再作校长,甚至连做人都难了。校方之所以对赵下此辣手,其实并不单因为其拒为灾区捐款的缘故(据赵说,他早在青岛和淄博共捐了1200元款),而是因为他与马君校长存有过节。赵看不起马校长的为人,也因为赵去年10月份到中豪上班时,校方没跟他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学校也没为其缴纳“三险一金”,算不得正式员工,故一月前屡次找马校长辞职,但都没得到允许。由此可知,此次校方辞退赵事出有因。
但在不明底细的外人看来,校方是基于对灾区人民的深切同情,出于对拒为灾区捐款的赵副校长强烈的义愤,才对其作出辞退的决定,不但会表示理解,说不定还会喝声彩。校方的高明之处就在这里,既搞臭了赵,又为校方赢得了积极为灾区人民献爱心的美名。殊不知,搞臭了赵还是小事,败坏了捐赠原则和声誉兹事体大。
前不久,各方围绕捐赠该不该实施道德绑架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一致认为,无论捐与不捐,捐多捐少,都是公民的自由,别人不便置喙,更不应该挥舞道德大棒,一路横扫过去。至于用行政手段强制员工捐款,更为多数人所反对,更不要说对没有在本单位捐款(在其他地方捐了)的员工作出行政辞退的决定了。在此,我要正告马校长:此时此刻,你别偷着乐,以为用上述名义高调辞退赵副校长是一着妙棋,实质是一着臭棋。人们不会因此蔑视赵副校长,反而会对你将个人恩仇置于抗震救灾的大背景下来了结的小人做法嗤之以鼻。
是非自有公断。赵副校长说了,他将找劳动部门和法律部门,挽回自己的劳动保险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问题是,青岛中豪外国语学校在慈善捐赠历史上开了个很不好的先例:用行政手段处罚拒为灾区捐款的员工。此种对慈善精神和本质的伤害可不是靠法律能够挽回的。如要消除此举带来的负面影响,校方应该撤销这一决定,与赵先生坐下来心平气和进行协商,尊重他的选择,他说要辞职就同意他辞职,再不要以拒为灾区捐款的名义辞退他。然后通过媒体澄清事实,向当事人道歉,以此来消除上述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
通讯:浙江绍兴市人民西路67号《绍兴教育》
http://news.sohu.com/20080612/n257439259.shtml
先例不能开